儿媳妇和女婿能不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呢

2021/09/01 16:44:33 查看137次 来源:徐宁律师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由其是当今社会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女婿与岳父母或者儿媳妇与公婆之间的关系丝毫不比亲生的差,这样的情况下,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他们参与继承也是比较公平的,《民法典》规定了这一条件: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丧偶。强调丧偶,是因为不丧偶的情况下,老人自己的子女继承即可。二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今天问题的答案已经告诉了大家,如果大家想更深入了解什么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及其他问题,请耐心听我与大家继续分享。

什么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呢,司法实践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第一,在经济上给老人提供帮助,通俗的讲,就是给老人一些生活费、医疗费方面的资助;第二,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帮助,如经常照料老人,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护理老人等;第三,对老人的帮助是经常的、长期的。偶尔给几次钱、做几回饭不能算。

最后提出一个小问题:这是来自一个咨询,王女士称其丈夫在2010年去世了,丈夫去世后,王女士一直照顾自己的婆婆,给老人生活费、经常给老人做饭、老人生病时会看护,虽然王女士在2018年时改嫁了,但并未因此减少对婆婆的照顾。2020年王女士婆婆去世,婆婆的子女平时不怎么照顾老人,却在这时候跳出来了,要求分割遗产,王女士就想问问自己能不能分得遗产,虽然遗产没有多少,但是觉得这个事情来气。我就告诉她可以。另外,我还善意的提醒他,如果她和爱人有子女的话,子女也可以参与继承,而且子女的继承不影响王女士的继承。这里说明一下,子女参与的继承就是代位继承。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