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该不该返还?

2021/11/29 15:23:18 查看1085次 来源:汪毅律师


彩礼该不该返还?

彩礼有的地方也称为聘礼、纳彩等,给付的彩礼,多为金钱,也有一些贵重物品。由于各地方情况不同、当事人条件差异等因素,彩礼的数额及价值也不尽相同。彩礼在婚前给付后,如果双方最终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往往要求返还。如果双方离婚的,也会发生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01~返还彩礼纠纷的当事人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者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以不支持为宜,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人的财产权利,也符合社会生活实际。

02~彩礼返还的范围

彩礼返还时,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双方是否为筹办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费用或者是否已经在实际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等,在此基础上予以适当返还。虽然双方没有共同生活,但是可能存在已经为筹办婚礼购买了生活用品或支付了其他费用,已经在实际共同生活中消耗的情形

03~其他特殊情形

彩礼虽未被法律明确认可,但其仍具有强大的社会生活惯性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当事人在离婚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以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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