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2021/12/07 09:22:21 查看2567次 来源:汪子琳律师

上海利歌律师事务所    汪子琳律师

现如今遗产继承案件成逐年上升的趋势,继承案件往往又会涉及到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问题,本文就将两者的区别进行分析,让大家能更清楚的明白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具体是何种情况。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概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

转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产中被转继承人已经继承的份额,是两次继承的合并;而代位继承,由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时尚未取得继承权,所以代位继承人是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是一次继承。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因此,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并且,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才会发生代位继承。其他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即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不全发生代位继承。

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因此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3)主体的不同

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4)适用的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因在遗嘱生效时无继承能力,因此也就不能取得指定其继承的遗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形下,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但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按遗嘱接受的遗产同样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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