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女王张某涉嫌组织传销

2021/12/30 16:30:23 查看972次 来源:汪毅律师


TST护肤品创始人张某涉嫌传销?

               28日晚,据媒体报道,石家庄市某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据石家庄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旭反传销团队”《查证函》的回复,该局早在今年6月5日就已对上海市达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进行立案调查,“因其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或隐匿涉传销资金,该局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达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31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某某(即知名演员林某阳),公司旗下拥有日化用品品牌“TST庭秘密”,由林某某、张某夫妇于2013年创立,以化妆品、护肤品为主打品类,并主要通过线上商城“庭秘密APP”和线下实体店的O2O方式进行产品销售。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交流方式变得方便快捷。但与此同时,传销活动也搭上了互联网的“便车”,一改以往的线下传统模式,利用各种网站、手机软件巧立名目地进行网络传销。这类新型传销活动由于传播速度快,隐蔽性高等特点,往往让受害者在毫无防备下便陷入传销骗局当中,今天小编给大家讲一下网络传销方面的知识。

0.1~什么是组织传销活动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0.3~传销一般具有这三个特征

一、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二、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

三、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

总之,网络传销涉及人员多、资金大,对个人、社会危害都十分巨大,因此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误入网络传销的深渊,造成万劫不复之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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