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对方出轨,能主张赔偿吗?

2024/03/08 18:59:46 查看61次 来源:吴中律师

美好的婚姻关系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经营,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因为各种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到了离婚这一步。众所周知,夫妻互相忠实,不背叛爱情,不仅是传统美德,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行为,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美满和睦家庭,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如果在婚姻期间内一方存在出轨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以向其主张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存在重婚行为;(二)存在与他人同居行为;(三)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四)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单从法条来看,似乎法律并未规定婚内出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需要注意“出轨“与他人同居之间的联系。“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构成了前述的与他人同居情形,另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向其主张损害赔偿。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不足以构成与他人同居,比如对方进行了嫖娼,背叛爱情,但又不属于与他人同居。此时需要主张赔偿的一方进行举证,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性质恶劣,属于重大过错,并因此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进而走到离婚。

当夫妻中的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另一方向法院进行诉讼主张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对方存在出轨行为且性质恶劣,属于重大过错;2、另一方在婚姻期间内无过错;3、因对方出轨行为导致感情破裂进而离婚。

所以,当婚姻内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另一方主张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律师提醒大家: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以夫妻中的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为前提,该种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原因.如果虽然双方离婚,但导致离婚的原因并非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的,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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