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6 14:40:25 查看90次 来源:顾继宪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是许多劳动者及其家属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的。
1、首先劳动者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纠纷,交警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法律规定,你可以拿到交通事故赔偿,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2、认定工伤需要看情况,首先,你需要明确你在上下班的路上,并且有证据证实你在上下班的路上,比如你平时几点上班?你的家距离单位有多远?你走的这条路是否属于正常的上下班道路?如果是相反的方向肯定不行,如果正常的方向就是必经之路或者基本上有两条路,你有时候走那条,有时候走这条,这样也可以,只要不偏离的太离谱就不行。
另一方面你需要证实你的责任,如果你属于主要责任全责,就不属于工伤。在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的情况下,你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只有在认定为工伤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认定为工伤后你就享受工伤待遇,虽然交通事故给你赔钱,但是工伤这一部分仍然享受相应待遇。
3、在工伤方面,你需要申请认定工伤,拿到认定书后进行鉴定,经过鉴定后评上级,这时你就可以获得工伤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项赔偿,法律上完全支持,没有问题。
4、交通事故方面已经给予你适当的赔偿。如果你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即使是伤残赔偿金也会赔偿,那么你拿到工伤的三个一次性赔偿金没有问题,对于其他赔偿,如果交通事故没有赔偿,由你自己承担部分,那么你仍然可以在索赔工伤时向工伤进行索赔,如果交通事故其他方面都赔偿了你,那么在你无责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了你所有的损失,关于工伤这一部分你仍然可以拿到三个一次性赔偿金,法律上完全支持。
交通事故和工伤本身属于两个领域,按照民法规定进行赔偿,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劳动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因此进行两种索赔没有问题,并不冲突。
如果单位不愿意赔偿,你就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即可,劳动仲裁判后会支持你的赔偿,如果劳动仲裁认为你交通事故拿到了伤残赔偿金,他就扣减掉这部分伤残赔偿金,例如工伤的三个一次性能拿到20万元的赔偿,但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给你赔了10万元,劳动仲裁仅支持了你工伤10万元的赔偿,你是否同意?
我建议你可以起诉法院,这两项赔偿互不牵扯和干涉,即使你获得20万元的赔偿,你仍然可以拿到全额,法律上完全支持,不会因为交通事故获得伤残赔偿而减少工伤赔偿,因为鉴定不同,所以你拿到工伤三个一次性伤残赔偿,法律上我完全支持,在现实中这种事情很常见,因为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你的损失,所以他一般不愿意赔偿那么多,这时如果能协商解决也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途径,基本没有其他办法,因为用人单位认为自己很冤枉,所以有些事情不好处理,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能协商解决也可以,毕竟交通事故赔偿了工伤,适当的补偿我认为可以接受,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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