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6 09:35:05 查看91次 来源:顾继宪律师
承办案例1:一锤定音!生效判决下,用工责任谁来扛?
一、基本案情
2020年,连云港市某公司承接了徐圩某工程项目的设备制作安装工程。2021年,公司将部分安装工作分包给无资质个人钱某,钱某雇用赵某工作。2022年8月24日9时左右,赵某在工地作业时,从9米高的料口摔下,经连云港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腰4椎体滑脱并骨折、胸12椎骨折、脊髓损伤、左骼前上棘皮肤挫伤。
2022年11月1日,赵某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11月22日受理后,12月4日向公司送达《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公司于12月24日提交《工伤认定异议书》,否认与赵某存在劳动关系。12月30日,该局中止工伤认定并告知赵某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确认劳动关系。赵某申请仲裁被驳回后起诉至法院。
2023年6月20日,连云港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确认赵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后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2023年10月9日,赵某申请恢复工伤认定,连云港市人社局再次向公司送达通知书,公司再次提交异议书,该局于2023年12月30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赵某为因工受伤,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
1. 公司是否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 工伤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辩论思路
1、关于公司是否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我们接受委托后,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在本案中,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将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钱某,且生效民事判决已确认公司与赵某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负责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付。
证据支持:经过我们律师调查取证后,我们获取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及生效民事判决书,证明公司与赵某存在劳动关系,且公司存在违法转包行为。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赵某在公司承包的玉米果穗烘干设备安装工程工地作业时受伤,符合上述规定,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与赵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用工主体责任。
2、关于工伤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我们接受委托后,认为:连云港市人社局在受理赵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向公司送达了《江苏省职工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公司在举证期内提出与赵某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异议,人社局依法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并告知赵某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确认后,人社局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依据相关证据材料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程序合法。
证据支持:经过我们律师调查取证后,我们收集到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送达回执、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的相关文件等,证明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社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符合法定程序。
四、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五、律师解读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用人单位违法转包导致工伤认定争议的案件。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一)用人单位的用工主体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该组织或个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本案中,公司违法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个人,导致赵某在工作中受伤,公司应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这提醒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避免将工程或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从而避免因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或组织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应加强对自身用工行为的规范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二)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
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受理、调查、举证、中止、恢复等程序,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公司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提出异议,人社部门依法中止程序,并告知赵某通过仲裁或诉讼确认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确认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程序合法。这说明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应积极配合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共同维护工伤认定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本案中,赵某在受伤后,第一时间和我们律师联系,在律师的指导下积极申请工伤认定,并通过仲裁和诉讼程序确认劳动关系,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后,要及时收集证据,依法申请工伤认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工伤认定的程序和要求,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同时,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争取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如协商不成,应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依据的重要性
在本案中,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工伤认定和赔偿提供了法律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劳动者应了解《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范围、程序、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明确自己在工伤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应熟悉《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因违法用工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工伤认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律师办案的细节
在本案中,我们律师团队通过实地调查取证,深入了解了赵某的工作环境和受伤经过,收集了大量关键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工友证言、工资发放记录等,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还通过法院调查令,获取了公司与钱某之间的分包合同,进一步证明了公司违法转包的事实。在劳动关系确认阶段,我们积极与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沟通,详细阐述了赵某与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最终赢得了劳动关系确认的胜诉。在工伤认定阶段,我们律师团队多次与人社部门沟通,提交了详尽的证据材料,确保了工伤认定程序的顺利进行。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我们律师团队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为赵某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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