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赔偿合辑210:顾继宪团队律师承办案例分享(四)

2025/03/15 17:32:10 查看47次 来源:顾继宪律师

承办案例4:挂靠关系下,工伤责任归谁?律师深度解析

一、基本案情

2020年,连云港市某运输公司与孙某签订车辆挂靠合同,约定孙某将其自购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归孙某,孙某每年向公司缴纳10000元服务费,公司协助办理车辆手续,孙某自行安排车辆运营及招用司机等。 2021年,孙某聘用李某为货车司机,由孙某亲属管理并支付报酬。 2022年4月29日,李某再次被孙某招聘,工作内容、用工形式等未变。2023年1月12日,李某在工作中不慎从车上摔下受伤,经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左跟骨骨折。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被驳回后起诉至法院。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李某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024年12月24日,李某向连云港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认定李某为工伤。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二、争议焦点

1. 公司与李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公司主张与李某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李某依据生效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2. 公司是否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公司认为李某受伤与其无关,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李某则认为公司应承担责任。

3. 工伤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公司质疑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认为人社局未充分调查。

三、辩论思路

1. 关于公司与李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我们接受委托后,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个人挂靠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与被挂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本案中,孙某与公司签订挂靠合同,李某由孙某聘用,但生效判决已确认李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证据支持:

经过我们律师调查取证后,获取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及生效民事判决书,证明李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还收集了孙某与公司签订的挂靠合同,进一步证明公司应对李某的工伤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个人挂靠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 关于公司是否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我们接受委托后,认为:

公司作为被挂靠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应对李某的工伤承担保险责任。李某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证据支持:

经过我们律师调查取证后,收集了李某的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李某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同时,还获取了公司与孙某的挂靠合同,证明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应依法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3. 关于工伤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我们接受委托后,认为:

连云港市人社局在受理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询问了证人,录取了证言,并根据相关证据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程序合法。公司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李某受伤不属于工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证据支持:

经过我们律师调查取证后,收集到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送达回执、调查笔录、证人证言等相关文件,证明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公司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李某受伤不属于工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五、律师解读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个人挂靠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而引发的工伤认定争议案件。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一)挂靠关系下的劳动关系认定

在挂靠经营的情况下,挂靠人聘用的人员与被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关键。本案中,孙某与公司签订挂靠合同,李某由孙某聘用,但生效判决确认李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表明,在挂靠关系下,被挂靠单位应对挂靠人聘用的人员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在允许个人挂靠经营时,应充分认识到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严格审查挂靠人的资质和经营能力,加强对挂靠经营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因挂靠关系引发的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责任。

(二)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个人挂靠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本案中,公司作为被挂靠单位,应对李某的工伤承担保险责任。这提醒用人单位在挂靠经营中,要依法为挂靠人聘用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未缴纳工伤保险而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

(三)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

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受理、调查、举证等程序,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公司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李某受伤不属于工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人社部门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和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程序合法。这说明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熟谂法律的重要性

在本案中,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个人挂靠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这一规定为本案的工伤认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些法律法规为工伤认定和赔偿提供了法律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劳动者应了解《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范围、程序、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明确自己在工伤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因违法用工而承担法律责任。

(五)律师办案的策略与技巧

在本案中,我们律师团队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制定了有效的办案策略。我们首先从劳动关系的认定入手,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明确了挂靠关系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在收集证据方面,我们不仅获取了生效判决书,还通过实地调查,收集了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与人社部门和法院的沟通中,我们律师团队积极阐述法律观点,详细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了工伤认定程序的顺利进行。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我们律师团队展现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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