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刑事律师辛鑫:邻里纠纷推了一把致人死亡、工地安全疏忽致工人坠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争取缓刑?

2026/05/20 23:01:09 查看7次 来源:辛鑫律师

我是辛鑫,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辽阳做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案子十几年了。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老百姓最常见的过失犯罪之一。和交通肇事罪一样,这个罪名的当事人大多不是坏人,他们只是在某个瞬间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后果。邻里之间因为琐事推了一把,结果对方倒地后脑撞到硬物死亡;工地上安全措施没做到位,工人从高处坠落身亡——这些案子的当事人往往一辈子都没想过自己会成为杀人犯,但法律必须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个罪名有几个核心辩护点。第一,主观上是“过失”还是“故意”——这是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最关键界限。第二,是否属于“情节较轻”——如果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被告人的过失程度轻微、案发后积极施救,可以争取认定为情节较轻,量刑降到三年以下。第三,是否有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从宽情节——这是争取缓刑的最核心筹码。

我做刑事辩护这些年,代理过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子虽然数量不如交通肇事罪那么多,但每一起都让人扼腕叹息。今天我用两个亲办案例,把这个罪名的辩护路径完整呈现出来。

【案例一】邻里纠纷推搡致对方倒地身亡——积极赔偿加谅解获缓刑

案件类型:过失致人死亡罪

辩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

案件结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情简介】

当事人耿某是辽阳某老旧小区的居民。他在小区里住了几十年,和楼上邻居因为漏水问题积怨已久。楼上邻居家的卫生间防水层年久失修,多次漏水到耿某家里,把耿某家的天花板泡出了大片霉斑。耿某多次找邻居协商,邻居每次都说会修但一直拖着。事发当天,耿某在楼道里碰见邻居,两人又因为漏水问题发生争吵。争吵中邻居用手指着耿某的鼻子骂,耿某气愤之下推了邻居胸口一把。邻居站立不稳,后退几步摔倒在地,后脑撞到了楼梯台阶的棱角上,当场失去意识。耿某吓坏了,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在急救车到达前一直守在邻居身边做简单的急救。邻居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颅脑损伤。

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耿某立案侦查。耿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他反复说自己根本没想把邻居推倒,更没想过会害死他,当时就是气不过推了一把。

耿某的妻子是辽阳某超市的促销员,两人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耿某非常后悔——就因为一时冲动,一条人命没了,两个家庭都毁了。

【辩护过程】

这个案子的核心辩护方向是论证耿某的行为属于过失而非故意,且具有多项从宽情节。

第一,论证耿某主观上是过失而非故意。 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耿某只是推了邻居胸口一把,目的是发泄怒气、推开对方,不是想要伤害对方的身体。这一推的力度在正常情况下根本不会造成严重伤害——邻居死亡是因为后退时后脑撞到了楼梯台阶的棱角,这个结果超出了耿某的预想。法医鉴定也证实死亡原因是“后脑撞击硬物导致颅脑损伤”,而不是耿某推搡的直接伤害。

第二,证明耿某在事发后积极施救。 急救中心的通话记录证实耿某在事发后不到一分钟就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在急救车到达前按照接线员的指导给邻居做了简单的急救处理。监控录像也显示耿某一直守在邻居身边直到急救人员到达。他没有逃离现场、没有推卸责任。

第三,证明耿某具有自首情节。 耿某在警察到达现场后主动承认了是自己推了邻居,如实供述了全部经过。

第四,指导耿某家属积极赔偿死者家属。 耿某的妻子筹措资金,将家里的积蓄全部取出,又向亲戚借了一圈,全额赔偿了死者家属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耿某还多次到死者家中向家属诚恳道歉。死者家属在了解全部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多年邻居,接受了赔偿和道歉,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法庭审理中,我论证耿某主观上是过失而非故意,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长期不修漏水问题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耿某有自首情节,事发后积极施救,全额赔偿取得死者家属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系初犯偶犯,恳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辩护亮点】

本案的核心在于区分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主观上是过失还是故意,直接决定了罪名的性质和量刑的起点。积极施救加自首加全额赔偿取得谅解,为争取缓刑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案例二】工地安全员因疏忽致工人坠亡——论证情节较轻加赔偿谅解获缓刑

案件类型:过失致人死亡罪

辩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

案件结果: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简介】

当事人翁某是辽阳某建筑工地的安全员。某天他在巡查中发现一处脚手架的扣件有些松动,他当时用扳手紧了一下,但没有按照安全规程要求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组织全面检修。他想着先紧一下应该没事,等下了班再安排人彻底检修。结果当天下午一名工人在这个脚手架上作业时,松动的扣件突然脱落,工人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翁某立案侦查。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没有按照安全规程及时停工检修的全部事实。他非常后悔——如果当时他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这名工人就不会死。

翁某的妻子也在工地上做杂工,两人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儿子。翁某是家里唯一有安全员资格证书的人,靠这份工作养家糊口。

【辩护过程】

这个案子的核心辩护方向是论证翁某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结合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争取缓刑。

第一,论证翁某的过失程度相对较轻。 翁某在发现安全隐患后确实做了初步处理——用扳手紧了扣件,只是没有按照规程停工全面检修。他不是完全无视安全隐患,而是过于自信、判断失误。这与长期放任安全隐患、完全不做任何处理的情况有本质区别。

第二,证明翁某在事发后积极施救。 翁某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工友对受伤工人进行了紧急救护,并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他还主动垫付了部分抢救费用,虽然最终没能救回工人的生命,但他的救助行为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

第三,论证死者自身存在一定违规操作。 死者当天在高处作业时没有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这也是导致坠落死亡后果的原因之一。

第四,指导翁某家属积极赔偿死者家属。 翁某的妻子筹措资金,加上建筑公司赔付的部分,全额赔偿了死者家属的全部损失。翁某多次到死者家中看望死者家属,诚恳道歉。死者家属接受了赔偿和道歉,出具了谅解书。

法庭审理中,我论证翁某的过失程度相对较轻,属于“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事发后积极施救,全额赔偿取得死者家属谅解,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恳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翁某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的“情节较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翁某保住了安全员资格证书,得以继续在工地上工作。

【辩护亮点】

本案的核心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的“情节较轻”条款——过失程度相对轻微、被害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案发后积极施救,都可以争取认定为情节较轻,将量刑从三年以上降至三年以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是争取缓刑的最重要筹码。

过失致人死亡罪辩护的核心路径总结

这两起案子各有各的情况,但过失致人死亡罪辩护的核心路径是共通的。第一,主观上是“过失”还是“故意”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最关键界限。第二,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直接决定了量刑档次。第三,被害人的过错程度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第四,自首加积极施救加全额赔偿取得谅解,是争取缓刑的黄金组合。

我是辛鑫,在辽阳做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十几年了。遇到过失致人死亡案拿不准怎么办,可以来问我。别自己硬扛,早点找专业的人给你拿个主意。

辛鑫律师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多年,刑事辩护实战经验丰富

持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可代理全国范围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

核心领域:专注刑事辩护,成功办理多起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办案严谨细致,善于从复杂案情中精准切入;合同纠纷,在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租赁合同、装饰装修合同、股权转让等领域有丰富代理经验,诉讼与非诉并重,财产保全反应迅速

服务地域:立足辽阳地区及周边,依托A证资质可代理全国范围刑事、民事案件

法律咨询:如您或家人正面临刑事法律风险或合同纠纷,可通过私信预约当面或远程咨询。专业判断,决定案件走向

让每一份合同都经得起考验,让每一个刑事辩护都直击要点——辛鑫,只做复杂争议解决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