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辛鑫,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辽阳做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案子十几年了。
招摇撞骗罪,是一个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比较接近的罪名。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个罪名有几个核心辩护点。第一,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只是吹牛说大话,没有冒充具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犯罪。第二,是否“招摇撞骗”——如果冒充身份不是为了骗取利益,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不构成犯罪。第三,冒充的是普通公务员还是警察——冒充警察从重处罚。第四,骗取的财物数额和造成的损害后果——这直接影响“情节严重”的认定。第五,是否有自首、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宽情节。
我做刑事辩护这些年,代理过的招摇撞骗案子虽然数量不如帮信罪那么多,但每一起都涉及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侵害。今天我用两个亲办案例,把这个罪名的辩护路径完整呈现出来。
【案例一】冒充警察谈恋爱骗感情——论证主观恶性较小获不起诉
案件类型:招摇撞骗罪
辩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结果:相对不起诉
【案情简介】
当事人小于是辽阳本地一名无业青年。他为了让自己在婚恋市场上更有竞争力,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假警服和一个假警官证,冒充某公安局刑警支队的警察。他在相亲网站上认识了一名女孩,两人交往了近半年。小于一直穿着假警服和女孩约会,女孩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警察男朋友。后来女孩无意中发现了小于的假警官证,报警。
公安机关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小于立案侦查。小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警察谈恋爱的事实。他非常后悔——他说自己只是想在女孩面前有面子,并不是想骗钱。交往期间他从来没有以警察身份向女孩索要过钱财,约会吃饭都是AA制。
【辩护过程】
这个案子的核心辩护方向是论证小于冒充警察不是为了骗取财物,主观恶性较小。
第一,论证小于没有骗取财物。 小于在交往期间没有以警察身份向女孩索要过任何财物,没有以帮忙办事为由收过钱,两人的经济往来都是正常的约会消费。他的欺骗行为主要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女孩的感情,没有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
第二,论证小于的主观恶性较小。 小于冒充警察是为了满足虚荣心、让自己在婚恋市场上更有面子,不是为了骗取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他的动机虽然是错误的,但与利用警察身份实施诈骗有本质区别。
第三,论证小于冒充警察的时间较短、手段相对平和。 小于只是在私下约会时穿着警服,没有在公开场合以警察身份招摇过市,没有利用假警察身份实施任何违法行为。
第四,小于全额退还了女孩在交往期间的合理花费,女孩接受了道歉并出具了谅解书。
审查起诉阶段,我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申请书,论证小于的招摇撞骗行为虽然冒充了警察这一从重情节,但主观恶性较小,没有骗取财物,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系初犯偶犯,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小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辩护亮点】
本案的核心在于区分冒充身份骗感情和冒充身份骗财物。虽然冒充警察从重处罚,但如果主观恶性较小、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仍然可以争取不起诉。
【案例二】冒充领导秘书帮人找工作骗钱——全额退赃加自首获缓刑
案件类型:招摇撞骗罪
辩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
案件结果: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简介】
当事人老钟是辽阳本地一名无业人员。他在饭局上认识了几个做生意的老板,席间吹嘘自己是某领导的秘书,人脉很广。几个老板信以为真,其中一位老板私下找到老钟,请他帮忙把自己儿子安排进事业单位,老钟满口答应。此后几个月,老钟先后以“打点关系”“请客送礼”为由,向这位老板索要了将近十万块。实际上老钟根本不认识任何领导,这些钱全部被他用于个人消费。
后来这位老板发现事情一直没有进展,起了疑心,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老钟立案侦查。老钟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
老钟的妻子在辽阳某超市做促销员,两人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儿子。老钟非常后悔——他说自己当初就是为了在饭局上有面子吹了牛,后来收不住才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辩护过程】
这个案子的核心辩护方向是论证老钟具有自首和全额退赃等从宽情节。
第一,固定老钟的自首情节。 老钟是在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的,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领导秘书骗取财物的全部事实。
第二,指导老钟家属全额退赃。 老钟的妻子筹措资金,将老钟骗取的近十万块全额退还给了那位老板。老板接受了退款,出具了谅解书。
第三,论证老钟冒充的不是警察。 老钟冒充的是领导秘书,虽然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不属于从重处罚的“冒充人民警察”情形。
第四,论证老钟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态度良好。
法庭审理中,我论证老钟具有自首情节,全额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恳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老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辩护亮点】
本案的核心在于招摇撞骗案中,自首加全额退赃取得谅解是从宽处理的关键筹码。骗取的财物数额虽然接近十万,但只要全额退还、取得谅解,争取缓刑的空间是比较大的。
招摇撞骗罪辩护的核心路径总结
这两起案子各有各的情况,但招摇撞骗罪辩护的核心路径是共通的。第一,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罪与非罪的第一道防线。第二,冒充的是一般公务员还是警察——冒充警察从重处罚,辩护时要严格区分。第三,是否“招摇撞骗”骗取财物——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没有骗取财物,可以争取不起诉。第四,自首加全额退赃取得谅解是从宽处理的关键筹码。
我是辛鑫,在辽阳做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十几年了。遇到招摇撞骗案拿不准怎么办,可以来问我。别自己硬扛,早点找专业的人给你拿个主意。
辛鑫律师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多年,刑事辩护实战经验丰富
持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可代理全国范围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
核心领域:专注刑事辩护,成功办理多起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办案严谨细致,善于从复杂案情中精准切入;合同纠纷,在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租赁合同、装饰装修合同、股权转让等领域有丰富代理经验,诉讼与非诉并重,财产保全反应迅速
服务地域:立足辽阳地区及周边,依托A证资质可代理全国范围刑事、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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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份合同都经得起考验,让每一个刑事辩护都直击要点——辛鑫,只做复杂争议解决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