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疾险肺癌拒赔案:泽良保险拒赔律师突破“未如实告知肺大泡”连环抗辩,助投保人获赔30万元

2026/06/12 16:33:16 查看5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老郑,55岁,在广东开了一家小型五金加工厂。五年前,他通过保险代理人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30万元,年缴保费六千八百元。老郑有三十多年烟龄,每天一包半,投保时代理人问“身体怎么样”,他说“还行吧,就是烟抽多了有时咳嗽”,代理人笑了笑没再追问,勾选了健康体。2025年9月,老郑因持续干咳两个月、痰中带血丝到当地三甲医院就诊,胸部CT显示右肺下叶有一个约3.5厘米的不规则肿块,经支气管镜活检确诊为肺鳞状细胞癌(IIIA期),随即接受了右肺下叶切除术及淋巴结清扫。术后老郑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启动病史调查,查出老郑投保前三年(2019年)的体检报告中记载“双肺上叶肺大泡形成”,遂发出拒赔通知——“经我司调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体检记录中已记载双肺肺大泡形成,且长期大量吸烟,上述情况在投保时均未如实告知,严重影响我司承保决定。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我司决定解除保险合同,不予给付保险金。”30万保额,在老郑最需要用钱的时候,变成了一张废纸。

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告知肺大泡及长期吸烟史”为由解除合同拒赔

右胸刀疤还在隐隐作痛的老郑,靠在病床上看着拒赔通知书,脑子里翻来覆去想那年的体检——报告上确实写了“肺大泡”,但门诊医生看完说“肺大泡不大,戒烟就行,不需要处理”,自己根本没当回事。至于吸烟,他从进代理人办公室那一刻起,满身的烟味谁都闻得到,代理人也从没问过“您每天抽多少烟”。“抽烟的事,我人往那一站谁都看得出来,代理人问都不问,怎么理赔的时候就变成我隐瞒了?”老郑的儿子在网上查了很多类似案例,发现保险拒赔的投保人里有大量“老烟枪”——保险公司在投保时从不深究吸烟情况,出险后却拿着病历上的“吸烟史30年”来翻脸。他陪父亲找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时,把体检报告和拒赔通知一并递上:“我爸抽烟,代理人看得见。肺大泡,医生说没事。现在得癌了,这两样都成了拒赔的理由?”

击破“肺大泡加吸烟史”的连环推定:代理人询问义务加两年不可抗辩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接案后,从三个法律维度切入:第一,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告知义务以保险人的明确询问为限——老郑投保时,代理人仅笼统问“身体怎么样”,未逐项询问是否曾检出肺部异常、未填写吸烟问卷、未询问每日吸烟量,“问得模糊”不能产生“告知得详尽”的义务;第二,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合同成立已逾五年,远超两年不可抗辩期间,保险公司解除权早已消灭;第三,肺大泡是常见良性肺部改变,绝大多数肺大泡不会癌变,体检医生已明确告知“不需要处理”,老郑作为非医学专业人士,对该体检结果的重视程度与医学判断一致,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律师指导老郑收集了完整证据:保单及健康告知记录(代理人填写,未单独询问吸烟史和肺部情况)、2019年体检报告(“双肺上叶肺大泡形成”且医生注明“无需特殊处理”)、投保时与代理人的完整微信聊天记录、2025年病理诊断报告(明确肺鳞状细胞癌)、三甲医院呼吸科专家关于“肺大泡与肺鳞癌无必然因果关系”的书面意见、保险公司理赔决定通知书。

法庭交锋与证据链闭环

2025年12月,泽良律师代理老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给付重疾保险金30万元。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肺大泡属于肺部器质性疾病,长期大量吸烟是肺癌的确定危险因素,两项事实均属于“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重要事项,被保险人投保时均未告知,构成重大过失。泽良律师在代理意见中逐一反驳:第一,代理人亲眼可见老郑满身烟味,却从未开口询问吸烟量和吸烟年限,以“看得见却不想问”的事实来拒赔,违反询问义务的基本法理;第二,“肺大泡”在医学上以体积巨大者为严重,老郑的肺大泡属轻度且医生明确“无需处理”,不属于“足以影响承保”的重大事项;第三,合同成立已逾五年,超过两年不可抗辩期间,保险人丧失解除权。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投保代理人未就肺部情况和吸烟史进行明确具体询问,被保险人告知义务未激活,且合同成立逾两年,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判决结果:含糊询问不能产生清晰告知义务加五年不可抗辩,全额获赔30万

2026年3月,当地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给付老郑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拿到判决书那天,老郑刚做完术后第一次复查,CT显示恢复良好。他对泽良律师说:“一年交几千块保费,真到用的时候,保险公司说这不赔那不赔。幸亏有你们,让我知道法律比合同更公道。”本案的关键在于:律师将保险公司的“连环拒赔”(肺大泡加吸烟史)逐一拆解,用询问义务和两年不可抗辩两个法律规则形成闭环防御。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团队善于运用人身保险的基本法理,为客户击破各类拒赔理由。如果您正面临保险拒赔困境,不妨让专业的人替您看看——投保时没人问过你的事,不该在理赔时变成拒赔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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