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险拒赔君审夏越颖律师快速获赔50万:淋巴癌,家族病史,未告知投保多份保险拒赔重疾险(天津有办案团队)

2026/06/22 11:41:55 查看9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重疾险理赔中,“未如实告知”是保险公司最常用的拒赔武器。除了被保险人自身的健康状况,“家族病史”和“在其他公司的投保记录”也常常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天津的一位某男士(为保护隐私,化名)就因确诊淋巴癌申请理赔时,被保险公司以“未告知家族癌症史”及“未告知已在多家公司投保”双重理由拒赔。在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下,他最终成功获赔50万元。

案件背景

某男士是天津的一位企业管理者,平日非常重视健康管理。几年前,他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然而,命运弄人,他被确诊为“淋巴癌”,这是一类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昂的恶性肿瘤。

确诊后,某男士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的调查结论让他无法接受:拒赔。

保险公司的双重拒赔理由

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有两条:

第一,“未告知家族病史”。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某男士的家族中有人(如外婆或父亲)曾患癌症。保险公司认为,某男士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这一情况,影响了其承保决策。

第二,“未告知投保多份保险”。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某男士在其他多家保险公司也投保了重疾险,累计保额超过200万元。保险公司认为,这属于“隐瞒重要事实”,可能存在“道德风险”。

基于这两点,保险公司决定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赔付50万元保险金。

某男士对此感到愤怒又委屈。关于家族病史,他反问保险公司:“我的外婆八十多岁去世,生前并未确诊癌症,只是医生怀疑可能有肿瘤,这也算家族病史?”关于多份投保,他更是困惑:“我在多家公司买保险,花的是我自己的钱,这有什么问题?保险公司投保时也没有问过我买了多少保险啊!”他不甘接受这个结果,找到了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

君审律师团队的核心辩护策略

在接受委托后,由李鹏主任律师、夏越颖律师领衔的专业团队——包括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迅速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

针对保险公司的两项拒赔理由,君审律师团队一一击破。

针对“未告知家族病史” :

律师团队详细审查了投保时的健康告知问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保人仅需回答保险人明确提出的问题。本案的焦点在于:保险公司是否明确询问了“家族病史”?调查发现,保险公司在问卷中关于家族病史的询问范围非常有限,且并未就“家族病史”这一专业术语向投保人作出具体解释。律师团队指出,保险公司不能将投保人主观上都不清楚的“疑似”情况,强加为“未如实告知”的理由,这显然超出了投保人合理注意义务的范围。此外,医学证据表明,淋巴癌的发病与家族遗传的关联性较低。

针对“未告知投保多份保险” :

律师团队指出,法律并未限制个人购买多份保险的权利。同时,投保单上关于“其他保险”的询问非常隐蔽,字体很小,且并未要求投保人填写具体的保额。更重要的是,保险代理人当时根本没有就此项内容向某男士进行任何询问或提示。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对投保人未作询问的事项,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的义务。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此外,即便某男士确实投保了多份保险,这一事实也与本次“淋巴癌”的理赔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

在法庭上,君审律师团队有力的代理意见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投保时已就“家族病史”向投保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询问。同时,多份投保本身不构成拒赔理由,保险公司也未能证明某男士存在恶意欺诈行为。保险公司以“未告知家族病史及多份投保”为由解除合同并拒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无效,必须向某男士全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

拿到判决书后,某男士感慨地说:“保险公司就是欺负不懂法的老百姓。有了专业律师的帮助,我才知道我的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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