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污染环境排放有毒废水,泽良刑事团队如何在认罪认罚后争取缓刑?

2026/06/26 16:36:25 查看9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在杭州代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通过认罪认罚后的精准量刑辩护与生态修复,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泽良刑事团队)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赵某(化名),系杭州萧山区某印染厂的厂长,四十八岁,从事印染行业二十余年,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2024年,因环保设备故障,赵某的印染厂在维修期间,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入附近河道。经环保部门检测,废水中含有严重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公安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赵某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赵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对其提出有期徒刑2年的量刑建议。

赵某被刑拘后,其印染厂被迫停产整顿,五十余名工人面临失业,已签订的出口订单面临违约赔偿。面对2年的实刑建议,赵某感到绝望,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委托泽良刑事团队介入,希望在审判阶段争取缓刑。

二、法律分析

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司法实践中,对于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案件,通常持从严打击态度,缓刑适用率较低。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第一,赵某的主观恶性。其系因环保设备故障而临时排污,还是长期故意偷排?第二,污染后果的严重程度。生态环境损害的具体数额如何认定?是否存在修复可能?第三,赵某在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其系厂长,是否应认定为主犯?第四,在赵某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能否通过生态修复争取缓刑?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经分析指出,虽然赵某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其主观恶性较低、污染后果可修复、认罪态度诚恳,存在争取缓刑的充分空间。

三、泽良刑事团队代理策略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赵某,详细了解环保设备故障经过、排污持续时间、废水成分、发现排污后的处置措施及其对污染后果的认知。

侦查阶段(黄金救援37天):律师在赵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介入,虽已过侦查阶段,但仍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并提交法律意见,强调赵某系初犯、偶犯,愿意积极修复生态环境。

审查起诉阶段后期: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全面阅卷,对赵某的主观恶性与污染后果进行深入研究。律师发现:赵某的印染厂此前环保记录良好,多次通过环保部门检查,本次排污系因环保设备突发故障,维修期间临时采取的应急措施不当;赵某在发现排污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设备、停止生产,并向环保部门报告,具有主动停止侵害的情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显示,污染主要集中在河道局部区域,未造成大面积扩散,具有修复可能。

审判阶段:案件进入一审后,检察机关对赵某提出有期徒刑2年的量刑建议。泽良刑事团队律师认为该建议未充分考虑赵某的主观恶性低、污染后果可修复等情节,在庭审中展开精准量刑辩护。律师指出:赵某主观上缺乏长期偷排的故意,本次排污系因设备故障的应急不当,主观恶性显著低于长期故意偷排的人员;赵某在发现排污后立即停止生产、报告环保部门,具有主动停止侵害的情节;赵某已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预缴生态修复费用50万元,积极修复被污染河道;赵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态度诚恳;赵某作为厂长,对企业环保负总责,但本次排污系设备故障所致,其个人责任应与企业责任适当区分;对赵某适用缓刑,有利于其继续经营企业、完成生态修复、保障工人就业。

律师还提交杭州地区同类污染环境案件适用缓刑的判例检索报告,证明在污染后果可修复、已预缴生态修复费用、认罪态度诚恳的案件中,适用缓刑并不鲜见。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泽良刑事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赵某系初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从宽情节,且主观恶性较低、污染后果可修复。最终判决:赵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比检察机关量刑建议2年实刑,成功实现实刑改缓刑。

案件结果对比:若法院判处2年实刑,赵某将在监狱中度过,印染厂倒闭、工人失业、出口订单违约;而缓刑判决意味着赵某得以在社区接受矫正,继续经营企业、完成生态修复、保障工人就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泽良刑事团队核心优势复盘

主观恶性精准区分: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从赵某的环保记录、设备故障经过、停止侵害措施等细节入手,成功构建"应急不当而非故意偷排"的主观恶性抗辩体系。

生态修复主动推进:律师积极协助赵某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预缴修复费用,将"破坏者"转化为"修复者",为缓刑适用创造关键条件。

认罪认罚后的再突破:律师不满足于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内容,在审判阶段继续挖掘主观恶性低、污染可修复、积极修复等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

六、律师建议

面对污染环境罪等环境犯罪,当事人与家属应当注意:第一,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环保设备,切勿因设备故障或成本压力而偷排污染物;第二,一旦发现排污行为,应立即停止生产、报告环保部门,主动停止侵害是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情节;第三,积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生态修复、预缴修复费用,将"破坏者"转化为"修复者",是争取缓刑的关键;第四,被刑拘后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环境犯罪的生态修复、损害评估等辩护要点需要专业律师精准把握。选择刑事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熟悉环境犯罪的司法实践、是否有成功争取缓刑的同类案例、是否具备生态修复方案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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