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转移房产,泽良刑事团队如何争取不起诉?

2026/06/26 16:36:53 查看9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在泉州代理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通过履行义务与和解,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不起诉决定。(泽良刑事团队)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吴某(化名),系泉州石狮市某服装加工企业的老板,五十五岁,经营企业三十余年,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2022年,因与供应商发生货款纠纷,吴某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支付货款8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履行判决。2023年,吴某为筹措资金,将其名下唯一一套房产过户给侄子,打算以该房产抵押贷款后履行判决。然而,该过户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吴某刑事拘留,羁押于泉州市某看守所。

吴某被刑拘后,其服装加工企业陷入瘫痪。三十余名工人面临失业,已签订的出口订单面临违约赔偿。家属在吴某被刑拘第4天委托泽良刑事团队介入,希望尽快让吴某回归企业主持大局。

二、法律分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因暂时困难未能履行、且愿意积极履行义务的被告人,若能在审查起诉阶段履行全部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检察机关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第一,吴某的主观故意。其将房产过户给侄子,是为了抵押贷款履行判决,还是为了逃避执行?第二,吴某的履行能力。其企业是否确实面临资金周转困难,还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第三,吴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否履行全部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第四,吴某作为民营企业家,对其作不起诉处理是否符合保护民营经济的刑事政策?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经研判认为,吴某的主观故意存在争议、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具备争取不起诉的充分空间。

三、泽良刑事团队代理策略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吴某,详细了解其企业经营状况、判决履行经过、房产过户动机、与侄子的约定及履行意愿。

侦查阶段(黄金救援37天):律师在刑拘后第4天介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强调吴某系民营企业家,企业雇佣三十余名工人,对其逮捕将导致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在审查批捕阶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核心论证如下:吴某将房产过户给侄子系为抵押贷款履行判决,主观上不具有逃避执行的故意;吴某企业面临暂时困难,不具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吴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吴某愿意积极履行判决,家属正在筹措资金。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吴某社会危险性较低,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吴某于刑拘第10天被取保候审,第一时间回归企业主持生产。

审查起诉阶段: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全面阅卷,对吴某的主观故意与履行能力进行深入研究。律师发现:吴某与侄子的聊天记录显示,双方明确约定"过户仅为抵押贷款,贷款到账后立即用于履行判决";吴某的企业虽面临暂时困难,但订单充足,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并非"资不抵债";吴某在过户房产前,曾多次与供应商协商分期履行,但因供应商拒绝而未能达成一致。

据此,律师制定"履行义务+和解谅解"的双重策略。一方面,律师协助吴某家属筹措资金,在审查起诉阶段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80万元及利息15万元,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另一方面,律师积极与供应商(申请执行人)沟通,提交吴某企业的订单合同、经营计划等材料,证明吴某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唤起供应商对长期合作的期待。

经过多轮协商,供应商最终同意接受全部履行款项,并出具书面谅解书,表示考虑到吴某的一贯信用记录、诚恳道歉态度及足额履行,愿意对其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

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核心论证如下:吴某主观上不具有逃避执行的故意,其将房产过户给侄子系为抵押贷款履行判决,而非转移财产;吴某企业面临暂时困难,不具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且在审查起诉阶段已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吴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吴某作为民营企业家,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符合保护民营经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稳定三十余名工人的就业、维护区域经济发展。

四、案件结果

经过多轮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泽良刑事团队的辩护意见,对吴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吴某在取保候审一个月后正式结案,未留下任何犯罪记录,企业得以继续正常经营,三十余名工人的就业岗位得以保全。

案件结果对比: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吴某可能面临1年至2年有期徒刑,且将留下犯罪记录,企业家信誉彻底崩塌,企业倒闭、工人失业;而不起诉决定意味着吴某的法律身份完全清白,其三十余年积累的商业信誉与工人信任得以保全。

五、泽良刑事团队核心优势复盘

主观故意精准抗辩: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从吴某与侄子的聊天记录、协商分期履行记录等细节入手,成功构建"为履行而过户而非逃避执行"的主观故意抗辩体系。

履行义务高效推进: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有限期限内,协助家属筹措资金一次性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将"拒不执行者"转化为"积极履行者",为不起诉创造关键条件。

本地深耕,政策把握:泽良刑事团队泉州分所律师精准把握保护民营经济的刑事政策,将吴某的企业家身份与不起诉处理的社会效果深度结合。

六、律师建议

对于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当事人,应当注意:第一,即使面临暂时困难,也应通过合法途径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履行方案,切勿擅自转移财产,任何可能被认定为"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面临刑事风险;第二,被刑拘后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主观故意、履行能力等辩护要点需要专业律师精准把握;第三,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前提;第四,保留与申请执行人的协商记录、履行计划等证据,这些是证明履行意愿的重要依据。选择刑事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熟悉泉州地区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主案件的审查尺度、是否有成功争取不起诉的同类案例、是否具备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沟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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