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款,泽良刑事团队如何在数额特别巨大情况下争取缓刑?

2026/06/26 16:36:38 查看12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在广州代理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通过从犯认定与补缴税款,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泽良刑事团队)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李某(化名),系广州白云区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报关员,三十五岁,从事报关工作十余年,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2023年至2024年间,李某受公司老板指示,在代理进口某品牌化妆品时,通过低报价格的方式偷逃海关关税。经海关缉私部门侦查,累计偷逃税款达280余万元。海关缉私部门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对李某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对其提出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

李某被刑拘后,其报关职业生涯面临终结。妻子全职在家照顾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家庭失去经济来源。面对3年6个月的实刑建议,李某感到绝望,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委托泽良刑事团队介入,希望在审判阶段争取缓刑。

二、法律分析

走私普通货物罪中,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受雇参与走私、仅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底层人员,可以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从犯的量刑通常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适用缓刑的空间。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第一,李某在走私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其系受老板指示低报价格,还是主动策划走私方案?第二,李某的主观恶性。其作为报关员,对低报价格的违法性认知程度如何?第三,偷逃税款280余万元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部分货物价格认定争议?第四,在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李某作为从犯能否争取缓刑?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经分析指出,李某的从犯地位、受雇参与、主观恶性低等情节,均支持对其认定为从犯并争取缓刑。

三、泽良刑事团队代理策略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李某,详细了解其入职经过、与老板的沟通方式、低报价格的具体操作、对违法性的认知程度及获利情况。

侦查阶段(黄金救援37天):律师在李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介入,虽已过侦查阶段,但仍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并提交法律意见,强调李某系受雇参与,愿意积极配合补缴税款。

审查起诉阶段后期: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全面阅卷,对李某的地位作用与偷逃税款认定进行深入研究。律师发现:李某与老板的邮件往来显示,低报价格的具体幅度均由老板确定,李某仅负责在报关单上填写老板指定的价格;李某的薪资为固定月薪,未与走私利润挂钩,不符合走私核心成员的获利模式;海关在认定货物价格时,采用了境外品牌官网的零售价格,但实际进口货物为批量采购的批发价格,存在价格认定偏高的可能。

审判阶段:案件进入一审后,检察机关对李某提出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泽良刑事团队律师认为该建议未充分考虑李某的从犯地位与主观恶性低等情节,在庭审中展开精准量刑辩护。律师指出:李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其未策划走私方案,未决定低报价格幅度,仅在上级指示下填写报关单,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李某主观上缺乏明确的走私故意,其作为报关员,对低报价格的违法性认知有限,主观恶性显著低于策划、组织走私的核心人员;李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态度诚恳;李某家属已筹措资金补缴税款50万元,并承诺继续筹措剩余税款,积极弥补国家损失;李某系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女儿的主要抚养人,对其适用缓刑有利于其继续照顾家庭、筹措补缴税款。

律师还提交广州地区同类走私案件从犯适用缓刑的判例检索报告,证明在偷逃税款数额巨大但系从犯、已补缴部分税款、认罪态度诚恳的案件中,适用缓刑并不鲜见。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泽良刑事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李某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补缴部分税款等从宽情节,且主观恶性较低、悔罪态度诚恳。最终判决:李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比检察机关量刑建议3年6个月实刑,成功实现实刑改缓刑。

案件结果对比:若法院判处3年6个月实刑,李某将在监狱中度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失去父亲的陪伴与照料,家庭彻底陷入困境;而缓刑判决意味着李某得以在社区接受矫正,继续工作照顾女儿、筹措补缴税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泽良刑事团队核心优势复盘

从犯地位精准论证: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从李某与老板的邮件往来、薪资结构、行为模式等细节入手,成功构建"受雇参与、辅助作用"的从犯认定体系,为缓刑适用奠定基础。

税款补缴主动推进:律师积极协助家属筹措资金补缴部分税款,并承诺继续补缴,将"偷逃者"转化为"补缴者",为缓刑创造关键条件。

广州本地司法深耕:泽良刑事团队广州分所律师深谙广州地区法院对走私案件从犯的量刑尺度,沟通精准高效。

六、律师建议

面对走私普通货物罪等涉税犯罪,当事人与家属应当注意:第一,报关员等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海关法规,切勿因上级指示而参与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等违法行为,即使受雇参与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第二,被刑拘后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走私案件的从犯认定、税款数额争议等辩护要点需要专业律师精准把握;第三,积极补缴税款、弥补国家损失,是争取缓刑判决的重要砝码;第四,保留与上级的沟通记录、薪资结构证明等证据,这些是证明从犯地位的关键依据。选择刑事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熟悉走私案件的司法实践、是否有成功争取缓刑的同类案例、是否具备广州本地司法资源的整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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