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5期:高标准农田项目串通投标罪:全套无罪辩护实务要点梳理

2026/07/01 14:51:32 查看19次 来源:汪能文律师

摘要

🚩汪能文,北京声驰律师(声驰南昌所创始人)

🚩专注刑事辩护︱围标串标犯罪

🚩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

🚩 执业9年以上,往返多省跨区域承办异地案件

🚩(学术成果:(1)书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编委,第三章节作者

串通投标罪的法律框架与实务挑战
法律条文解读:《刑法》第223条的核心要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3条明确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高标准农田项目中,串通投标行为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约定投标报价、轮流中标,或投标人与招标人勾结泄露标底、量身定制招标文件等。此类行为不仅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更可能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浪费、工程质量隐患,因此成为刑事打击的重点。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
包括:主体为投标人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行为;客体为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及相关方利益。
  • 主体要件:涵盖所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业、个人及相关单位

  • 主观要件:需证明行为人具有串通的故意,即明知且积极追求串通结果

  • 客观要件:需存在实质性的串通行为,如报价协商、约定中标人等

  • 情节要件:需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等(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无罪辩护的核心实务要点梳理
要点一:缺乏串通的主观故意
若能证明行为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的串通故意,仅是基于市场信息、行业惯例或正常商业沟通形成的报价趋同,则不构成犯罪。例如,投标人基于公开市场价格信息独立报价,即使报价相近,也不能直接推定存在串通。
要点二:无实质性串通行为
需区分正常的商业交流与串通投标行为。例如,投标人之间就行业技术标准、市场行情进行一般性讨论,未涉及具体投标报价、中标策略等核心内容,不应认定为串通行为。
要点三: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即使存在轻微的串通行为,但若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如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未影响中标结果等),则不构成刑事犯罪。辩护时需重点审查损失数额、违法所得、中标项目金额等关键指标。
要点四: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
刑事诉讼中,证据需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若控方证据仅为言词证据,缺乏书证、电子数据等客观证据佐证,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则应认定为无罪。
在实务中,辩护律师需全面审查招投标文件、沟通记录、资金流向等证据,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意思联络”的直接证据,如书面协议、微信/邮件沟通记录、通话录音等。若缺乏此类直接证据,仅凭间接证据推定串通,辩护时可提出证据不足的抗辩。
典型案例分析:从判决看辩护策略的应用
案例一:某高标准农田项目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

:A、B两家企业参与某高标准农田项目投标,投标报价相近。控方以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曾共同参加行业会议为由,指控其串通投标。

辩护要点

1. 无直接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报价协商行为,行业会议讨论内容为技术标准,与投标报价无关;
2. 报价相近系基于市场成本核算,属于合理商业行为;
3. 未造成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损失,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案例二:某县高标准农田项目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

:C企业与招标人工作人员勾结,提前获取标底信息并中标。控方指控C企业与招标人构成串通投标罪。

辩护要点

1. 控方证据仅为招标人工作人员的供述,缺乏C企业获取标底的直接证据(如文件传递记录、资金往来等);
2. C企业投标文件系独立编制,与标底的一致性可通过合理成本分析解释。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证据链不完整,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判决无罪。

“在办理串通投标案件时,辩护律师需精准把握证据标准,重点审查控方证据是否能形成闭环。对于高标准农田项目这类涉及民生的工程,更需区分正常商业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避免扩大打击范围。”——某刑事辩护律师
总结与建议:招投标企业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风险防范措施
  • 建立健全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禁止串通投标的行为规范;

  • 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对串通投标罪的认知;

  • 在投标过程中,保持独立决策,避免与其他投标人进行可能被认定为串通的沟通;

  • 留存完整的投标文件编制记录、成本核算依据等,以备后续核查。

应对刑事调查的建议
  • 一旦涉及刑事调查,立即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

  • 积极配合调查,但需在律师指导下进行陈述,避免自证其罪;

  • 全面梳理相关证据,包括投标文件、沟通记录、财务凭证等,为辩护提供支撑;

  • 关注案件程序合法性,如侦查机关是否存在非法取证等情形。

高标准农田项目是国家重要的民生工程,招投标环节的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与资金安全。企业负责人需高度重视串通投标的法律风险,通过合规管理与专业辩护,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规管理与专业辩护
是企业应对串通投标罪风险的两大核心手段,缺一不可。只有将合规意识贯穿于招投标全过程,并在面临法律风险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刑事追责。

🚩北京声驰律师,南昌所创始人汪能文律师

🚩专注刑事辩护︱ 围标串标犯罪︱仅办理串通投标犯罪

(学术成果:(1)书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编委,第三章节作者;(2)《后疫时代青年律师的机遇与挑战》(文章编号:M2018249)在《前沿科学》2024年1期发表;(3)《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在《向导》2024年2期发表刊登。

作者:[汪能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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