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保险拒赔君审律所赵晶晶律师快速获赔28万:胃小弯恶性肿瘤,不符合合同内约定拒赔重疾险(黑龙江绥化有办案团队)

2026/07/03 13:47:41 查看5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实践中,“不符合合同约定”是保险公司最常用的拒赔理由之一。即使被保险人已被三甲医院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有时仍会从病理报告的细节描述入手,以疾病的具体分型或分期“不完全符合”合同中对“恶性肿瘤”的严格文字定义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黑龙江绥化的一位某男士(为保护隐私,化名)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确诊胃小弯恶性肿瘤后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标准”为由拒赔。在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下,他最终成功获赔28万元。

案件背景

某男士是黑龙江绥化的一位居民。几年前,他为自己投保了两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合计30万元。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他因持续胃部不适前往医院检查,经胃镜及病理活检,被明确诊断为“胃小弯恶性肿瘤(腺癌)”。确诊后,他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了重疾险理赔申请。

然而,保险公司的审核结论让他无法接受:拒赔。

保险公司的拒赔逻辑

保险公司在《拒赔通知书》中称:某男士所患的“胃小弯恶性肿瘤”其肿瘤细胞未浸润至黏膜下层,根据合同中对“恶性肿瘤”的释义,其病情“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标准”,因此不符合理赔条件。

保险公司的逻辑是:虽然病理诊断是“胃腺癌”,但属于“早期”或“未浸润”,因此不按重疾赔。某男士对此感到万分委屈:医院的病理报告白纸黑字明确诊断是“恶性肿瘤”,医生也明确告知是胃癌,凭什么保险公司说“不符合约定”?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委托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

君审律师团队的核心辩护策略

君审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由李鹏主任律师与赵晶晶律师共同办理此案。他们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对重疾险条款的机械和僵化解读,严重违背了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目的。

第一,病理诊断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是判断肿瘤性质的最终依据。 律师团队指出,医院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明确诊断为“胃小弯恶性肿瘤(腺癌)”,ICD-10编码明确属于恶性肿瘤范畴,这一诊断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并非医学专家,其以内部审核标准否定临床医生的专业诊断,缺乏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更尊重临床医疗机构的专业诊断意见,而非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的、过于严苛的理赔标准。

第二,运用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律师团队指出,保险公司对“恶性肿瘤”的定义是其提供的格式条款,当其与通常的医学理解发生冲突时,应当作出对患者有利的解释。

第三,主张保险公司未尽到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于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律师团队质疑保险公司是否在销售时向某男士清晰解释了这些复杂且专业的医学排除标准。

第四,援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强调保险公司不得以医学标准差异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在制定疾病定义时,应当以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为依据,不得以过时或不合理的标准限制被保险人的权利。

法院调解与案件结果

案件在黑龙江省某法院审理。庭审中,君审律师围绕上述焦点,提交了完整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及病理报告等医疗证据。经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同意向某男士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8万元,于2025年4月4日前履行。

拿到调解书后,某男士感慨道:“感谢君审律师!医院的病理报告都明确写了是胃癌,保险公司却抠字眼说‘不符合约定’。是律师帮我证明了,临床诊断才是根本,保险公司不能玩弄文字游戏逃避责任,拿回了应有的赔偿!”

案件启示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的李鹏主任律师在此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病理诊断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医院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是判断肿瘤性质的最终依据,ICD-10编码明确属于恶性肿瘤范畴的诊断,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能以内部审核标准否定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

“不利解释原则”是保护投保人的核心法律武器。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当合同条款与通常的医学理解发生冲突时,应当作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

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是免责条款生效的前提。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负有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如果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就特定限制向投保人进行明确的提示和说明,该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不得以医学标准差异为由拒赔。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在制定疾病定义时,应当以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为依据,不得以过时或不合理的标准限制被保险人的权利。

专业律师可以帮助您依法维权。 遇到此类因“不符合合同约定”被拒赔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专业律师可以从病理诊断的权威性、不利解释原则、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等角度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君审律所在黑龙江绥化有办案团队,在以李鹏主任为首的律师团队中,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全体同仁,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创新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保险消费者守护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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