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定性之辩——赵飞全律师力主“帮信”而非“掩隐”,刑期大幅降低

2026/08/11 13:28:14 查看6次 来源:赵飞全律师

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简称“掩隐罪”)的区分,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较大争议,尤其在涉银行卡支付结算领域,两罪的规制范围存在明显交叉。两罪最高刑期差距巨大——帮信罪最高三年,掩隐罪最高七年。定性错误直接导致刑期的大幅增加。

2025年两高一部《意见》第7条规定:“办案机关应当综合考察行为人主观明知的内容和程度、提供帮助的类型和方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准确区分涉‘两卡’案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赵飞全律师曾代理一起典型的定性争议案件。当事人王某(化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卡内流入诈骗资金4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掩隐罪移送审查起诉,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上。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发现王某仅提供银行卡供他人使用,未参与资金的取现、转账等具体操作行为,其主观上仅概括知道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对资金的具体来源和性质并无明确认知

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援引2025年新规关于两罪区分的规定,指出王某的行为应定性为帮信罪而非掩隐罪。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律师的意见,将罪名变更为帮信罪提起公诉。

法院最终以帮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相比掩隐罪可能面临的三年以上刑期,刑期大幅降低。

作为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凭借对罪名的精深研究和对新规的准确把握,成功将案件锁定在法定刑更低的帮信罪范畴,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权益。这一案例也印证了选择帮信罪专业律师的重要性。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