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保险拒赔君审律所韩玉龙律师(全国办案)成功获赔51万:工作时身故,拒赔雇主责任险

2026/08/12 09:17:15 查看22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员工筑起的一道“安全网”,旨在当员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职业病时,由保险公司分担企业的赔偿责任。然而,山西省晋中市某企业的一名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幸身故后,企业及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遇了以“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的拒赔。面对保险公司的推诿,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与韩玉龙律师临危受命,以扎实的证据组织和精准的法律论证,在晋中法院成功为家属和企业争取到了51万元的全额理赔款。

一、案情回顾:工作期间突发身故,保险公司拒赔称“不在保障范围”

本案的当事人系山西省晋中市某制造企业的一线员工。事发当日,当事人按照工作安排在生产车间内进行设备操作,期间突发意外事故导致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不幸身故。事故发生后,企业第一时间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家属整理理赔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雇主责任险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在审核材料后,却出具了一份《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根据雇主责任险合同条款,保险责任仅限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保险公司声称,经其调查,当事人发生事故的具体原因可能与自身健康因素有关,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因此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记重击——企业已为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却因为保险公司对“工作原因”的单方面限缩解释而面临巨大的赔偿压力。对于家属而言,失去亲人的悲痛尚未平复,却又陷入漫长的理赔纠纷之中。

二、律师策略:锁定“工作原因”核心要素,击破保险公司限缩解释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与韩玉龙律师接受企业及家属的共同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全面的案情调查和证据梳理。两位律师一致认定,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当事人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保险公司试图将事故原因归咎于员工自身健康问题,从而规避保险责任。

首先,李鹏律师带领团队实地走访了事故现场,调取了车间监控录像、当日考勤记录、工作排班表、设备运行日志等关键证据。证据显示,当事人在事发时正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正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调试,事故的发生与工作环境、工作设备存在直接的时空关联。

其次,韩玉龙律师全面梳理了当事人的就医记录和法医鉴定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的直接死因为“重度颅脑损伤”,这一伤害性质与外力冲击高度吻合,而非保险公司所声称的“自身健康因素”所致。两位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事故的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且直接源于工作行为,完全符合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理赔条件。

再次,君审律师团队指出,保险公司的“自身健康因素”推测缺乏任何医学依据,属于毫无事实支撑的主观臆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保险公司若主张事故系员工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然而保险公司自始至终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医学鉴定或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三、法院判决:采信律师代理意见,51万元理赔款终落定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全面采纳了李鹏律师与韩玉龙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事故伤害,符合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向企业及家属支付雇主责任险保险金51万元。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让企业免于自行承担巨额赔偿的经济压力,更让失去亲人的家属获得了应有的经济抚慰。判决生效后,保险金迅速赔付到位,为家属的后续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

四、君审视角:雇主责任险纠纷中的专业应对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在以李鹏主任为首的团队带领下,由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资深保险律师组成强大阵容,在雇主责任险理赔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君审律师提醒广大企业主和劳动者:雇主责任险的“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三要素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并非保险公司单方面说了算。当遭遇不合理的拒赔时,及时固定现场证据、完整保留医疗记录、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支持,是逆转不利局面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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