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涉及患者隐私,是法律保护的重中之重。202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博某软件有限公司、何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即是依法惩治外包公司窃取患者隐私行为的典型案例。北京十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赵飞全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
案情回顾: 孙某(化名),某医疗信息化服务公司员工,在为某三甲医院提供信息系统维护服务期间,非法拷贝了医院数据库中包含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疾病诊断、联系方式等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6万余条,部分出售给第三方牟利。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孙某刑事拘留,并以“情节特别严重”移送审查起诉。
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锁定辩护方向——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定。第一,赵律师指出信息的获取和出售系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所得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及发放员工工资,并非孙某个人挥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与个人犯罪有所不同,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相对较轻。第二,论证孙某在公司中仅负责技术维护,并非犯罪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第三,赵律师提交了详细的合规整改方案,证明孙某所在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孙某本人主动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关于从犯和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孙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评析: 北京十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赵飞全在该案中精准把握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定标准。在涉及企业员工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准确认定犯罪主体是辩护的关键切入点。赵律师通过详实的证据论证了“为单位利益”这一核心要素,成功适用了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为当事人争取了缓刑这一最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