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保险拒赔君审律所韩玉龙律师(全国办案)成功获赔10万:十级伤残,不符合保拒赔团体意外险

2026/08/27 09:24:57 查看16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团体意外险的理赔实践中,伤残等级评定往往是决定能否获赔以及获赔金额的关键环节。保险公司常常依据自身或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评定结论来决定是否赔付,但评定标准的适用、鉴定程序的公正性以及评定结论的准确性,都直接影响着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了一起辽宁省沈阳市的团体意外险拒赔案件,帮助当事人某男士成功获赔10万元。

某男士是辽宁沈阳某企业员工,所在单位为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险。2023年初,某男士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某男士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伤残等级评定,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然而,当某男士依据该鉴定结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保险公司却表示,他们不认可某男士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并以“不符合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由,作出了拒赔决定。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评定标准,某男士的伤情尚未达到十级伤残的赔付条件。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某男士感到非常无助和困惑。他认为是经过正规司法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保险公司不应单方面否认。在多方咨询后,某男士决定委托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是CCTV专访的全国首家专业保险律所,在以李鹏主任为首的律师团队中,汇聚了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多名资深保险法律专家。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重点审查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评定标准、某男士的原始病历资料、伤情恢复情况以及鉴定机构的资质和鉴定程序。

代理律师指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伤残评定应当依据行业通用的标准进行,但在实践中,保险公司的内部评定结论往往存在不客观、不全面的问题。本案中,某男士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程序合法、鉴定依据明确,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而保险公司在未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面以“不符合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由拒赔,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的评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仅凭自身利益考量而否定合法的鉴定结论。

在庭审过程中,君审律师团队通过扎实的证据准备和专业的法律论证,成功向法庭证明了保险公司拒赔依据的不足。法院最终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能成立,判决保险公司向某男士支付十级伤残对应的意外险保险金10万元。

该案的成功获赔,不仅为某男士带来了应有的经济保障,也再次提醒广大投保人和受益人:当保险公司以“伤残评定标准不符”为由拒赔时,不应轻易放弃,专业的法律帮助往往能够有效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深耕保险拒赔纠纷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处理了大量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理赔争议案件,熟悉各地法院的裁判思路,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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