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网络赌博是近年来治安专项严打的重点领域。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中国法院依据属人管辖原则享有管辖权。跨境赌博案件的辩护具有特殊性,涉及管辖权、证据转化、主观明知认定等多个复杂问题。辩护审查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行为人对平台性质是否具备“主观明知”;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所处的层级和作用——区分底层推广人员与平台组织者、管理者;赌资数额的认定方式是否准确。行为人到案后主动供述其他犯罪线索的,构成立功,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要点
在跨境开设赌场罪案件的辩护中,应当重点审查以下方面:第一,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程度——是否明知所推广的平台属于赌博平台;第二,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的层级和作用——区分底层推广人员与平台组织者、管理者,作用显著更小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第三,赌资数额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重复计算、循环投注等不应计入赌资的情形;第四,行为人是否具有立功情节——到案后主动供述其他犯罪线索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陈某受境外赌博平台雇佣,从事网络推广工作,为境外赌博平台招募国内会员。案发后,陈某被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陈某系底层推广人员,与平台组织者、管理者相比作用显著更小。
该案由赵飞全律师担任辩护人。
辩护观点
辩护人准确把握相关规定精神,从多个层面展开辩护。首先,审查陈某是否具备“主观明知”——其是否明知所推广的平台属于赌博平台;其次,分析陈某在犯罪链条中的层级和作用——其仅为底层推广人员,与平台组织者、管理者相比作用显著更小;第三,审查赌资数额的认定是否准确。
辩护人通过深挖立功情节——陈某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平台其他代理的犯罪线索,成功为陈某争取到减轻处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依法对陈某减轻处罚。
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跨境开设赌场罪的法律适用与辩护要点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跨境赌博案件的辩护具有特殊性,涉及管辖权、证据转化、主观明知认定等多个复杂问题。辩护审查应当重点把握行为人对平台性质是否具备“主观明知”、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所处的层级和作用、赌资数额的认定方式是否准确等方面。行为人到案后主动供述其他犯罪线索的,构成立功,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