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第一时间不要急着"捞人",也别盲目大额退钱。 刑事案件的处理权在司法机关,家属真正能做的,是把下面 5 件事尽早弄明白、做扎实——这直接决定后续律师介入时,手里有没有"牌"可以打。
以下是实务经验梳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代表任何个案的办理结果。
一、别迷信关系,更别去毁灭证据
家人被带走后,家属最容易被两类人盯上:一种是声称"有关系能捞人"的中间人,一种是贩卖焦虑的"法律咨询公司"。
先说前者。案件走向取决于证据、涉案金额、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际作用,不取决于谁打了招呼。所谓"托关系"不仅难起作用,还极易遭遇二次诈骗——非吸案件家属被骗的案例并不少见。
再说后者。千万不要动任何销毁的念头:聊天记录、工作文档、业务台账、工资表,一样都别删。毁灭证据一旦被查实,轻则影响认罪态度,重则构成妨害作证、帮助毁灭证据等新的刑事风险,反而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二、职务头衔不等于责任,"实际做了什么"才重要
很多家属第一反应是:"他就是普通员工,只不过挂了个经理头衔,说了不算。"
司法机关认定责任,看的不是名片和劳动合同怎么写,而是实际职权与作用。同样叫"团队长":
有的人拥有人事任免、业绩考核、提成制定权,属于组织、管理层面;
有的人只是执行上级下达的业务指标,本质仍是业务员。
按照"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刑事追责的重点是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对普通业务人员,一般不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头衔只是参考,实际做的事才是核心——这也正是辩护时要去还原的。
三、审计报告上的数字,不等于法律认定的犯罪数额
家属第一次看到公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往往被上面的"吸收金额"吓住。但审计是会计口径的统计,和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数额是两回事。
报告里常见的几类口径要特别注意:挂单冲量的业绩、非本人实际经手的部分、本人及近亲属的投资等,都可能混在一起。哪些应当扣除、哪些扣不掉(如复投续投金额,按现行意见原则上是不予扣除、仅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都需要结合案卷证据逐笔甄别,不能照单全收。
另外,审计意见在诉讼中属于鉴定意见,依法可以申请质证、申请重新鉴定,它并不是推不翻的"铁证"。
四、退赃不是"交得越多越好",先分清什么是违法所得
这是家属最容易踩坑的地方。看到审计数字大,就按总额去凑钱退赔,结果把整个家庭拖垮——这是最常见的悲剧。
法律上的逻辑是:
非吸案件中,被告人应退缴的核心是违法所得,也就是提成、佣金、绩效奖金这一部分;
投资人的损失,是通过处置涉案资产统一按比例返还的,法律并不要求普通员工把投资人亏掉的本金全部兜底。
在金额还没核对清楚之前就大额退钱,一旦后续认定数额下调,已经缴付的钱想回转非常麻烦。退赃讲究时机,更讲究基数——当然,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个度要由律师结合证据帮家属把握。
五、"37 天"不是口号,非吸有自己的批捕逻辑
"刑事拘留最长 37 天"确实是法定期限(拘留期限最长 30 日 + 检察机关审查批捕 7 日),但家属更该知道的是:非吸这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检察院批捕时考量的远不止金额一个维度。
当事人所处层级、是否存在退赔意愿、投资人维稳压力、涉案资产处置情况,都会影响批捕决定。也就是说,即便金额不小,若层级低、作用小、退赔积极、社会矛盾缓解,仍存在不批捕的空间。
这个阶段律师介入的核心工作,也不是拍胸脯保证"取保候审",而是:第一时间会见,告知当事人笔录风险;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系统梳理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线索。
写在最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典型的"账目类"犯罪,真正的辩护空间往往藏在大量卷宗和资金明细的细节里。案件刚发生时,家属越冷静,越不容易做出错误选择。
如果你的家人正面临此类情况,建议尽快携带现有材料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完整案卷证据作具体分析。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情请携带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市华泰(大兴区)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