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经济补偿、赔偿金、代通知金?

2020/09/04 10:35:26 查看1149次 来源:黄栋律师

  劳动纠纷案件中,许多劳动者往往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代通知金。然而,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赔偿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甚了解。

  确实,由于相关的法律规定较为复杂且不易理解,导致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在计算时出错,本文对此进行详细的分析,也整理了相关的计算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三金”指的是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是对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一种补偿,旨在使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赔偿金: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情况下应支付劳动者的赔偿,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指的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的三种情形下,未能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则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相应的代通知金。

  首先,关于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呢?具体可以参考图1。

  其次,关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如何定性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呢?

  最后,关于代通知金,当符合以下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可以选择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义务:(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三种解除方式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行为,属于合法解除行为。因此,需提醒大家的是,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时,不可同时要求支付代通知金,因为一个行为不可能既合法又违法。当然,如果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的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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