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查出职业病谁该负责

2017/11/22 16:53:33 查看530次 来源:李亚兵律师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可能在退休后发现得了职业病,这时候该怎么办?还能申请工伤吗?

  案例一:退休5年查出职业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家住山西平顺县的王师傅从事井下一线工作有13年的时间,5年前他办理了退休手续。而就在前不久,他却被医院诊断出患有职业病。对此,王师傅找到原单位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

  王师傅称,他是郊区某煤矿的一名退休职工,在职的13年时间里一直从事井下一线工作。退休后的王师傅随老伴在老家生活,几年来身体未出现不适。可就在前不久,王师傅突然咳嗽不止,呼吸频率也明显异常,情急之下,王师傅被送往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尘肺病,属职业病。

  得知自己患上了职业病,王师傅找到了原单位的负责人要求对赔偿,但该负责人却称,王师傅已退休多年,在其办了退休手续之后就已和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拒绝赔偿。

  职业病工伤相较于其他类工伤,其特点是发现时间相对滞后,因此劳动者在退休或离职后发现自身患有工伤的情形时有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根据该规定,即使王师傅已经退休达五年之久,但是其在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社保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当然被认定工伤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在其办理退休的单位确实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且退休后没有再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当王师傅的情况符合这两个条件时,其患职业病的情况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认为王师傅退休了就和其单位没有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符合条件的退休员工仍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则王师傅可以依法向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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