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别瞎说了

2021/06/28 14:48:41 查看159次 来源:汪子琳律师

上海利歌律师事务所         汪子琳律师

       经常碰到当事人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分居两年了,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呀?这时候律师只能笑一笑叹口气。坊间所说的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实际上并不是“自动离婚”,而是说“分居长达两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无修复可能”的一种事实依据,进行诉讼离婚达到就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想要离婚还是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是法院诉讼离婚。

       那么任何形式的分居两年都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依据吗?这就需要注意了,虽然夫妻双方有分居两年的事实,但并不代表一定会离婚,分居满两年导致离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那些因为工作调动原因而分居的并不算;而是分居是连续的,也就是两年内夫妻双方没有同居的情况,那种闹矛盾似的断断续续的分居不算,而且是真正的分居,不住在一个房子内。

       有的人还会说,如果自己的配偶无法与自己办理离婚证,是不是就算可以自动离婚呢?比如说配偶失踪。配偶无论是因意外失踪还是故意失踪,例如躲债失踪,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也是要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的,由法院判决离婚。

       在我国法律中,所谓的“自动离婚”只能是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于丧偶状态,在世的一方不用提起诉讼离婚,也不用办理离婚证,婚姻关系因一方死亡,自配偶死亡时自动解除。此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就是在世一方的无配偶证明了。

       所以,别再说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了,这是无可能的,该办的手续还要办,该诉讼的还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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