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劳动合同里的“陷阱”(二)

2021/12/13 16:33:16 查看1076次 来源:王凡律师


警惕劳动合同里的“陷阱”(二)

     对这些条款直接签掉就好,因为这些内容是根本无效的,侵犯人权的行为法律绝对不会支持,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那么它必须赔偿。6,不能以指标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指标考核不能作为合同解除依据。

     如果指标考核没有达标,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以相应培训并换岗,要有培训记录,培训后如果仍然不符合新岗位要求,用人单位也应当举证充分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培训的转岗,不合法。降薪与否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和劳动者协商,是否将各岗位薪酬标准通过全体劳动者同意、公示、表决。但后一条一般单位都做不到。用人单位一般发一张表格,让你签字,表面上是告知,但实际上告知就表示同意了,这是现今企业监管尚未涵盖的漏洞。7,劳动手册,劳动手册一般会在合同签订同时交给劳动者,并要求签署,但绝大多数劳动者最多看一遍就签掉了,这是现实。

网上的调查显示,有90%的劳动手册里含有违法条款,如果用人单位以违反劳动手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拿到劳动手册对应的版本交给律师,这个事情的一般解决方式是这样的,认定劳动关系解除成立,因为劳动者确实违法了劳动手册规定,但该解除非法,用人单位支付赔偿。8,尽量不留空白。空白地方拿笔划掉,用人单位有可能擅自添加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如果你的合同里没有而单位留存的有,那么在质证过程中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尽量避免这种情况。,比方你去年8月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今年8月前,比方7月20号你给对方人事发微信,说你认为去年的解除是非法解除,对方只要回复无论是什么内容,只要能确认劳动关系存在,那么你申请仲裁的时效就自动延续到明年的8月份了

  我是深圳劳动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劳动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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