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质量差?商品房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业主怎么办

2022/09/05 11:50:29 查看176次 来源:金星律师

商品房交付后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非住户原因或第三人侵权导致的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或者物业。

具体找谁,首先看房屋是否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在质量保修期内,可以及时通知开发商,要求开发商修复,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或者原施工单位承担。

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看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前期物业)交付业主的《房屋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保证。如果过了质量保修期,应通知物业,涉及公共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即业主共有部分)一般由物业负责维修,费用从业主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非公共部位或共有设施设备,常见如楼上防水没做好导致楼下漏水,这属于相邻关系纠纷,由楼上负责维修并支付维修费用,但物业有协助通知涉事业主的义务,当然居委会也有调解的领里纠纷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一些项目的保修有强制性规定,开发商违反法律规定的保修约定无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关于强制保修及其期限的规定如下:

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终身保修(一般至少也是50年);屋里地面、卫生间、外墙面防渗保修5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2年;装修后交付的,装修工程保修2年;有供暖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也是2年差不多。

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后,要求对方履行修复的义务,如果质量问题造成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如在外租房期间支付的房租、搬家费、家具家电等财产损失,医药费等。如果开发商愿意维修,但维修不及时导致了新的损失,也应由开发商予以赔偿。

诉讼中,如果双方就质量问题原因和修复成本大小发生了争议,这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质量问题原因鉴定和修复方案鉴定费用不菲,一般几万起步,不过请放心,如果是开发商和原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法院会判决鉴定费用全部或者大部分由对方承担。

注意如果出现了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这牵扯到整栋楼其他人的人身安全,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的建设委员会(住建局)报告。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