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无罪最佳时机是审查起诉阶段

2023/05/12 16:49:13 查看568次 来源:吕德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越早越好,越靠前越好,这是经验总结。以我这三年的争取的无罪案子为例,典型的有两个,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一个是故意损毁财物罪。

一、故意损坏财物罪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出于报复心理,在一个月内多次将被害人的汽车划伤,用钥匙从车尾划到车头。

辩护过程:

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以后,律师在阅卷、会见中发现这个案件起因简单,嫌疑人和被害人居住同一小区,仅仅因为一个小的原因发生矛盾。另外,被害人的车多次被划伤,但是实际损失不超过一万元。如果能够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谅解,这个案子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款的规定,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

经过沟通,其家属主动与被害人联系,赔偿了被害人的各项损失,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完成以上工作以后,律师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建议检察院不起诉。三天以后,在律师的见证下,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随后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基本案情:该案涉案金额达到62亿元,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受害者达三万余人。当事人是基层的业务员,但是非吸金额较大。接受委托之后,通过对案卷的梳理以及会见了解的案情,律师认为可以先申请取保候审,再做罪轻的辩护意见。经过主办检察官的多次沟通,当事人取保成功。其后,律师与检察官积极沟通,就当事人实际参与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重新进行核算,另外就当事人退赔金额进行了核算,结合坦白等情节,与检察官达成了一致。在数天的等待之后,检察官通知律师和当事人去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签完字,检察官将《不起诉决定书》交给了律师和当事人。检察官能够顶住受害群众和舆论的压力,根据案情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们深表谢意。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来,律师通过与检察官的沟通,成功实现了无罪的结果。另外,有几个案件走到了一审阶段,因为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获得了检察院的认同,起诉的时候量刑意见为“缓刑”,并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其他的,运输毒品罪,争取到无期徒刑;恶势力犯罪中寻衅滋事罪,争取了一年半的有期徒刑;诈骗罪(金额900余万),争取了四年有期徒刑,这些案子都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无数次与检察院沟通过程中争取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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