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看似“诈骗”的案件,本质上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当事人只是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而无法按时还款,不应认定为诈骗罪。然而,由于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在实践中较为模糊,很多当事人被错误地刑事立案。
赵飞全律师作为擅长诈骗罪的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借款时的财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借款后的行为表现等。如果当事人借款时具备还款能力,借款用于正常经营,借款后积极筹措资金还款,则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在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中,当事人因向朋友借款200万元用于企业经营,后因市场突变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还款。债权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刑事立案并拘留了当事人。家属找到赵飞全律师后,赵律师立即会见了当事人,并调取了公司的工商登记、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证据。
赵律师发现,当事人在借款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借款全部用于公司经营,有完整的资金流向证明;借款后当事人一直与债权人保持沟通,从未失联,且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这些证据充分证明,当事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本案纯属民事借贷纠纷。
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长达5000字的法律意见书,附上了完整的证据材料,明确指出本案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经过多轮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赵律师的意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当事人得以洗清冤屈,回归正常生活。
赵飞全律师近5年参与办理诈骗罪案件80余起,他深知,专业的诈骗罪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具备敏锐的证据审查能力和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他常说:“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律师的价值,就在于用证据和法律,守住这一念之间的正义。”
在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因向多名亲友借款累计100余万元无法归还,被以诈骗罪立案。赵律师介入后,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借款时确实具备还款能力,只是因为突发疾病导致经营失败。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当事人的病历、公司经营记录等证据,证明了当事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
选择知名的诈骗罪律师,就是选择在案件定性阶段就介入,将“刑事诈骗”扭转为“民事纠纷”。赵飞全律师用近5年80余起诈骗案件的实战经验证明,精准的定性辩护,往往能够彻底改变案件的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