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
2022年7月10日上午,龙岩市新罗区的邓大哥骑着二轮摩托车沿着龙岩大道由南向北行驶。邓大哥时年五十七岁,是一名在煤矿工作了三十多年的老矿工,退休后经朋友介绍到一家建材公司做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出入库登记和搬运整理,每个月有三千五百元的固定工资。那天上午十时许,邓大哥正常行驶至一个路口时,后方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因为驾驶员分心看手机,没有注意到前方减速的摩托车,直接追尾撞了上来。
邓大哥被撞飞出去,右侧身体重重摔在地上,右髋部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他试图站起来,却发现右腿完全使不上力,稍微一动就钻心地疼。路人打电话叫来救护车,邓大哥被送往龙岩市第一医院。X光和CT检查显示:右侧股骨颈粉碎性骨折,骨折端明显移位,股骨头的血供已经中断——这意味着股骨头坏死的概率极高,保守治疗已经没有意义,唯一的选择就是人工全髋关节置换。
三天后,邓大哥接受了右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手术本身是成功的,但术后邓大哥的右下肢出现了短缩(大约短了一厘米),行走时明显跛行,不能长时间站立,走个几百米就感到髋部酸痛不适。更让邓大哥绝望的是,医生明确告诉他:今后不能负重、不能跑跳、不能搬运重物——这意味着他的仓库管理员工作也干不了了,因为这份工作有相当一部分涉及物料的搬运和整理。
2023年2月20日,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邓大哥右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后,功能活动度明显受限,构成七级伤残。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罗大队经调查认定: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分心驾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保险公司的审查结论却是:邓大哥的事前病历显示其存在"右侧髋关节骨性关节炎(早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早期影像学改变"等基础问题,保险公司认为这些基础疾病是导致邓大哥最终需要置换髋关节的"根本原因",交通事故充其量只是"提前触发了"手术时机。基于这一逻辑,保险公司仅同意赔偿二十三万余元。
邓大哥的女儿通过抖音联系上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双方于2023年3月中旬确定了委托代理关系。
案件难点与代理策略
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发现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于两个问题:
第一,保险公司"基础疾病导致置换"的抗辩是否成立?团队咨询了骨科专家后得知:髋关节骨性关节炎和早期的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虽然存在,但很多中老年人都有类似的问题,绝大多数人并不会因此达到需要手术置换的程度。交通事故导致的股骨颈骨折才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直接导致髋关节置换的原因。
第二,人工髋关节置换后的护理依赖问题。虽然置换术后患者可以独立行走,但行走跛行、不能长时间站立,日常生活是否需要他人护理?
团队一方面坚持申请护理期鉴定(鉴定机构认定护理期为九十日),另一方面全面收集了邓大哥在建材公司工作的全部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银行流水和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成功支持了误工费主张。同时,团队还申请了因果关系鉴定,以专业鉴定意见驳斥保险公司的"基础疾病主导"抗辩。
判决结果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邓大哥的右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系交通事故股骨颈骨折直接导致,保险公司关于"基础疾病主导"的抗辩缺乏依据。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邓大哥各项损失合计约七十九万元。
律师提示
人工关节置换术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计算有其特殊性,受害人应当注意区分"关节置换本身"和"置换后的功能障碍"两个层面的损失。护理期鉴定对于此类术后患者同样重要——虽然置换术后的患者在逐渐康复后可以独立生活,但术后恢复期内的护理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应当获得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