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3期:评委如何识别“围标串标”?这6个细节一查一个准!

2026/07/13 15:12:00 查看17次 来源:汪能文律师

摘要

🚩汪能文,北京声驰律师(声驰南昌所创始人)

🚩专注刑事辩护︱围标串标犯罪

🚩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

🚩 执业9年以上,往返多省跨区域承办异地案件

🚩(学术成果:(1)书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编委,第三章节作者

围标串标就在身边:一个真实案例的警示
某市政工程的“串标迷局”
2023年,某地级市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2亿元。投标截止后,评标委员会发现8家投标企业的技术方案存在高度雷同:不仅施工工艺描述一字不差,甚至连“雨季施工应急预案”中的错别字都完全一致。进一步核查后,评委又发现其中3家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银行账户,且投标文件的编制人员联系电话为同一号码。最终,8家企业均被认定为串标,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项目重新招标。
“当时看到几家标书的技术部分几乎一模一样,我们第一反应就是‘有问题’——正常情况下,不同企业的施工方案不可能细节都完全重合。后续的资金和人员线索,直接坐实了串标行为。”——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资深评委张工
围标串标不仅会导致企业被处罚,还会影响整个行业的信用环境
评委识别围标串标的6个核心细节
细节1:投标文件的“异常雷同”
投标文件是围标串标的“重灾区”。评委通常会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 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表述高度一致(如段落、句子甚至标点完全相同)

  • 商务部分的报价明细、成本构成逻辑雷同

  • 投标文件的格式、字体、页眉页脚存在“复制粘贴”痕迹

  • 错误内容(如错别字、数据错误)在多家投标文件中重复出现

投标文件的雷同度是判断围标的“第一道防线”——正常市场竞争下,不同企业的技术积累、成本结构存在差异,标书不可能高度重合。
细节2:投标报价的“刻意关联”
报价是串标的核心手段之一,评委关注的异常点包括:
  • 多家企业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以某一基准价为基础,按固定比例上下浮动)

  • 报价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过高或过低,且无合理理由)

  • 报价组成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比例高度一致

  • 部分企业报价“精准”避开有效报价区间(故意陪标)

细节3:企业信息的“隐性关联”
评委通过核查企业背景,可发现串标的“蛛丝马迹”:
  • 多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存在交叉任职或亲属关系

  • 企业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相同或高度相似

  • 社保缴纳记录显示多家企业共用员工

  • 企业资质证书的办理时间、审批机关存在异常关联

细节4:投标保证金的“资金线索”
投标保证金的流向是识别串标的关键证据:
  • 多家企业的保证金从同一银行账户转出

  • 保证金的汇款时间、金额、备注信息高度一致

  • 保证金的退回账户与转出账户存在关联(如同一实际控制人账户)

细节5:人员信息的“交叉重叠”
项目团队的人员信息也可能暴露串标行为:
  • 多家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兼职关系)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证书编号、社保记录存在重复

  • 现场答辩时,不同企业的代表对项目的理解、回答内容高度一致

细节6:投标行为的“同步异常”
投标过程中的行为轨迹也会引起评委注意:
  • 多家企业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团队

  • 开标前多家企业频繁出现在同一地点(如同一酒店、会议室)

企业如何应对:避开围标串标“雷区”
规范自身投标行为,远离“合谋陷阱”
  • 建立独立的投标文件编制机制,确保技术方案、报价的原创性

  • 严格审核投标团队人员信息,避免与其他企业存在交叉任职

  • 规范保证金管理,使用本企业自有账户缴纳,避免代付

  • 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陪标”邀请,守住合规底线

主动配合监管,维护市场公平
  • 发现围标串标线索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举报

  • 投标过程中保留自身工作痕迹(如标书编制草稿、成本核算依据),便于证明清白

  • 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氛围

围标串标是招投标领域的高压线,企业负责人需时刻保持警惕——不仅要避免自身参与违规行为,还要了解评委的识别逻辑,提前排查自身投标文件的风险点,确保合规投标。
合规投标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任何短期的“投机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信用危机
结语
围标串标不仅损害市场公平,更会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作为企业负责人,需深刻理解招投标监管的核心逻辑,从细节入手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只有守住合规底线,才能在招投标领域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北京声驰律师,南昌所创始人汪能文律师

🚩专注刑事辩护︱ 围标串标犯罪︱仅办理串通投标犯罪

(学术成果:(1)书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编委,第三章节作者;(2)《后疫时代青年律师的机遇与挑战》(文章编号:M2018249)在《前沿科学》2024年1期发表;(3)《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在《向导》2024年2期发表刊登。

作者:[汪能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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