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是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信贷经理、支行行长等岗位掌握贷款审批、额度分配等重要权力,一旦涉及受贿,往往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广泛。在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准确认定直接决定量刑档次,是辩护工作的核心突破口。
典型案例: 孙某系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部经理,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初审、调查及贷后管理工作。在办理多笔贷款过程中,其明知部分企业不符合放贷条件,仍听从支行行长指示违规放贷,事后收受行长给予的“奖金”及企业好处费共计420余万元。案发后,孙某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定其为主犯,建议量刑五年以上。
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中提出,孙某虽然实施了受贿行为,但其在整个受贿链条中处于被动地位,系在行长的授意和压力下行事,且其个人分得的赃款仅占总额的少部分。赵律师通过对比同案犯的供述和银行内部审批流程,论证了孙某在本案中属于“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此外,赵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孙某在职期间曾多次拒绝违规操作的记录以及其向风控部门提交的风险提示函,证明其主观恶性较小。赵律师还促成孙某全额退赃,并协助其检举了行长的其他犯罪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关于从犯的辩护意见,对孙某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案例评析: 在金融机构共同犯罪中,如何区分主从犯是辩护难点。赵飞全律师通过还原内部审批层级和利益分配比例,成功为孙某摘掉了“主犯”的标签,体现了专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律师在复杂金融职务犯罪中的辩护功底。
律师价值: 赵飞全律师深谙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和审批流程,善于通过还原职务层级、职责边界和决策链条,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实现量刑的实质性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