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保险拒赔君审律所赵晶晶律师(全国办案)获赔:遭遇电信诈骗,免责条款为由拒赔电诈险

2026/08/19 09:16:54 查看7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浙江杭州的某男士(化名)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包含电信诈骗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某日,他遭遇了电信诈骗,不法分子通过电话和伪造文件骗取其信任,导致其银行账户内资金被骗走。报案后,某男士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了拒赔。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根据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被保险人因“被诈骗”导致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因此不予赔付。

面对这一结果,某男士感到难以接受。在多方咨询后,他委托了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在以李鹏主任律师为首的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组成的专业保险律师团队介入后,案件迎来了转机。

君审律师团队在详细审阅了保险合同条款、报案记录及资金流水后指出:虽然保险合同中确实存在相关免责条款,但该条款的表述较为宽泛,保险公司以此为由直接拒赔,并未充分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形。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有法定义务对该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其在投保时已就“电信诈骗属于免责范围”这一条款的具体含义和法律后果向某男士进行了充分、清晰的解释,则该条款对某男士不产生法律效力。

君审律师认为,某男士遭遇的电信诈骗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范畴,保险公司仅以“免责条款”为由仓促拒赔,缺乏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保险公司在销售该产品时,未能对免责条款的具体适用情形进行明确说明,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经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充分采纳了君审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就相关免责条款向某男士履行了法定的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对某男士不产生约束力。某男士因电信诈骗遭受的损失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向某男士支付保险赔偿金1.2万元。这笔赔偿金虽然数额不大,但对于遭受诈骗损失的某男士而言,是一份重要的经济弥补和法律上的慰藉。君审律师团队再次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保险规则的深刻理解,成功维护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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