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证据不足不起诉——北京十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赵飞全的“疑罪从无”辩护

2026/08/23 14:09:47 查看22次 来源:赵飞全律师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中,证据辩护是至关重要的辩护维度。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善于通过证据审查发现指控体系的漏洞,运用“疑罪从无”原则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或无罪结果。

在郭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郭某某被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税款16万余元。赵飞全律师经分析认为,本案税款数额较小,刚刚达到入罪标准,且郭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等多项从宽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赵飞全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论证郭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已全额挽回国家税款损失,依法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另一起虚开发票案件中,侦查机关认定陈某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刘某让多家公司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86张。赵飞全律师代理后,通过对在案证据的全面审查,发现指控陈某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在案证据无法排除陈某系按正常业务流程开票的合理怀疑。赵飞全律师精准把握疑罪从无原则,成功瓦解了指控的证据体系。检察机关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深耕涉税案件程序辩护,结合2026年刑诉法司法解释,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也有独到见解。赵飞全律师指出,无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讯问笔录、未出具正规调取文书查封企业开票电脑、无税务资质人员出具鉴定报告、诱导式询问形成的税务人员陈述等,均可能构成非法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作为北京十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赵飞全律师通过精细化的证据审查和“疑罪从无”的精准运用,为众多当事人争取了不起诉的公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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