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车库漏水情况“汤律说法

2022/02/18 14:45:30 查看1221次 来源:汤源洋律师

  案情:房山一小区的车库自2019年开始使用以后-直漏水,影响业主停车,物业一直断断续绿的修,但一直没有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记者联系以后,物业表示这个春天会把它修好。地库停车费一个月300,但有些业主怕车被海了只能把车停小区外,还要另交费问题:地库漏水的问题应该谁来负责解决如果物业识迟不给修,业主该如何维权?如果给业主车辆造成损失或者增加了额外的停车费用,这个费用该谁来承担

答:

1、本案中,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停车费,与业主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保证地下车库能够正常使用。地下车库漏水,应当由物业及时进行维修。同时根据《民法典》281条的规定,如果物业公司迟迟无法维修,且车库漏水符合使用维修资金情况的,通过法定程序,业主可以提请使用维修基金对地下车库进行维修。维修后,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相应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2、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停车服务合同,因物业公司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应当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即,物业公司应向业主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其中包括业主额外支出的合理的停车费用。


 汤源洋律师,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十余年,现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以及重大疑难民商再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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