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预付卡消费提醒

2022/02/18 15:20:43 查看1090次 来源:汤源洋律师

案情:2012年事主在西城区颐派欧华洗浴中心充值1万元,对方赠送5000元。但是办卡后,事主一直没有使用过这张卡。前几个月再去这家洗浴中心时,发现洗浴中心已经闭店。原来留下的联系方式,全部都联系不上了。我去店里和看店面的保安了解了一下,他说最开始闭店的时候,店门口贴了告示。但是事主并没有接到任何短信通知,能退卡退费。

1.洗浴中心闭店,并没有通过短信电话提前告知过消费者。并且,据了解,只在店门口贴过告示,看见的就给退,没看到不知道的,卡里的钱就不了了之了。这种属于什么行为?侵犯了消费什么权益?

答:在本案例中,商家采用预收款的方式为消费者提高服务,应当依照约定全面履行,因闭店导致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也应及时通知到消费者进行退款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此,商家仅以贴告示的方式通知消费者限期退款的方式并不能通知到所有消费者,违反了合同义务。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2.闭店王女士卡内的金额,一次都没有使用过,目前是联系不上店里的工作人员,她该如何维权?

答:事主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获悉该店的经营者相关信息。在与之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汤源洋律师提醒:对于预付卡消费,商家应做到诚信经营,完整的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方式通知到消费者,为其退还余额。消费者应在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留存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保管好原始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