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共享吗?

2019/08/14 17:32:23 查看1180次 来源:袁慧律师

  随着现代社会绿色环保理念的发展,共享经济催生了共享汽车行业,给还未买车又需要临时用车的小伙伴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且其中不乏一些高端品牌的共享汽车奔驰在路上,那么问题来了,驾驶共享汽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以案说法】

  张先生驾驶自有车辆出行,在行车过程中被王先生驾驶的一辆共享汽车追尾。经交警认定,共享汽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王先生拒绝赔偿,认为其在事故发生前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共享汽车运营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费等损失。王先生认为事发时其驾驶的共享汽车车况不佳,其刹车后制动效果不足,共享汽车经营公司对此应当承担责任,而共享汽车运营公司主张其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对于张先生的相应损失,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共享汽车使用人王先生赔偿。王先生虽辩称共享汽车存在缺陷,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现无证据证明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共享汽车经营公司存在过错,故其不承担责任。

  【律师说法】

  共享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甄别是驾驶员本身责任还是汽车质量瑕疵,前者是依照交通责任事故认定规范进行归责,而车辆产品责任则可以诉诸于《侵权责任法》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通常共享汽车经营公司网络平台的注册条款中会写明平台的免责情形,比如:概不就汽车做出任何保证,包括任何关于汽车适用性或良好性的保证,如果会员在驾驶过程中确定汽车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汽车并联系客服等诸如此类的条文约定,而大多数会员在注册时都不会留意该类条款的约定,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问题就遇到了争议。

  但,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一旦在使用共享汽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平台不得通过格式条款来免责。

  【律师提醒】

  使用前务必检查车况。

  根据上述判例,即使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确有过错,但如果驾驶人在使用前未尽到检查义务,驾驶人仍需要对相应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驾驶共享汽车前一定要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包括对制动系统、轮胎、灯光、车辆外部等可直观的部位,避免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共享汽车,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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