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能否采取锁门、断水断电等措施

2022/06/18 14:54:14 查看1232次 来源:张海霞律师

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能否采取锁门、断水断电等措施

【案情简介】

2018年,朱某某与J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自2018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9日,用于Y公司经营。2019年4月,J公司向Y公司送达《限期缴纳房租逾期即解除合同通知》,大意为Y公司未依约缴纳租金,J公司限Y公司4月10日前补齐房租,否则自2019年4月11日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

2019年4月11日,Y公司复函B公司,大意为对B公司制作的《限期缴纳房租逾期即解除合同通知》等文件不予认可,指出双方因承租房屋存在瑕疵一直在协商,但协商未果。

【原告诉求】

1、Y公司、朱某某腾退承租房屋;2、朱某某、Y公司给付自2019年3月17日起至腾退之日止的房屋占用损失;3、朱某某、Y公司赔偿相当于4个月房租的赔偿金298387.5元;4、朱某某、Y公司给付免租期租金147150元;5、朱某某、Y公司佣金服务费149193.75元。

 

【被告辩称】

我们不同意J公司的诉讼请求。我们没有违约的情形。相反,J公司系违约方,J公司无权要求解除并向我们主张违约责任。并称,J公司采取强行锁门、断水断电等手段,使得我公司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Y公司提出反诉,要求J公司赔偿物品损失及经营损失、装修押金等。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依据现有证据和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J公司在部分时间段对Y公司采取了锁门等措施,对Y公司使用房屋造成重大影响,酌情减少该期间内租金。

【律师分析】

承租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缴纳租金,仍然继续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可以采取合法途径催缴,或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但不宜轻率采用锁门、断水断电等措施,如果采取锁门措施,有面临承租人提起反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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