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玩儿消失还能告吗?

2022/12/01 14:54:46 查看213次 来源:薛亮律师

1.只要被告的姓名、性别、住址等能够清晰地与他人区别的个人信息明确就可以达到法定立案标准,即符合被告具体而明确的法定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2.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依法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送达被告,但如果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3.按照最新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的,视为送达。

4.如何公告?案件转移至审判庭后,审批庭法官如果发现被告下落不明的,一般会及时通知原告并询问原告是否有其他能够联系到被告的方式。如没有,审判法官将公告发送原告,由原告自行在当地法制日报或人民法院报发布并承担公告费。在人民法院报发布的,可通过人民法院报公众号公告发布板块进行发布,普通发布费用为260元。待公告发布完成后,原告应及时将公告信息告知审判法官,由审判法官依法确定开庭日期及答辩期。

5.公告发布后,被告仍下落不明并不参与案件庭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因此可以说,被告“玩儿消失”不影响原告实体权利的行使。

6.律师建议:(1)如果原告委托律师起诉,存在如上应当公告送达的,应及时向审判法官取得公告并依法在人民法院报等指定渠道发布;(2)若被告被诉,玩儿消失并不能阻碍原告行使权利,这包括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被告不参加庭审的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答辩的权利,不仅不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还可能产生本应胜诉或依法提起反诉而由于放弃该权利从而带来不利后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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