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心肌病,等待期内胸闷拒赔医疗险,君审律所在上海市法院胜诉获赔 23 万

2025/04/03 09:39:14 查看348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上海,张先生一直为事业拼搏,享受着生活的乐趣。然而,一次剧烈运动后,张先生突然感到胸闷不适,起初他并未在意,以为是运动过度导致。但此后,胸闷症状频繁出现,还伴有心悸、呼吸困难等症状。经过详细检查,张先生被确诊为原发性心肌病。这是一种原因不明的心肌疾病,不仅会导致心脏功能受损,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治疗原发性心肌病不仅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控制病情,部分患者还需进行心脏移植手术,高额的治疗费用让张先生的家庭陷入了经济困境。

张先生想起自己投保的医疗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审核时,以张先生在等待期内出现胸闷为由拒赔。保险公司认为,张先生在投保后的等待期内就出现了胸闷症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且推测原发性心肌病可能与等待期内的胸闷存在关联,因此拒绝赔付。

张先生感到既愤怒又无奈,他表示自己的原发性心肌病并非因等待期内的胸闷直接导致,且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未对等待期条款进行清晰的解释。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张先生多次沟通协商,均遭到拒绝,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经朋友推荐,张先生找到了君审律师事务所。君审律所的李鹏律师和韩玉龙律师接受了张先生的委托。律师们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和张先生的病历资料,发现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对等待期条款的告知存在漏洞,并未向张先生充分解释等待期内出险的具体判定标准。同时,律师们收集张先生的就医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走访多位心血管内科专家,获取专业医学意见。专家明确指出,原发性心肌病的发病机制复杂,与普通的胸闷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不能仅仅因为张先生在等待期内出现胸闷,就拒赔原发性心肌病的医疗费用。

随后,李鹏律师和韩玉龙律师代表张先生向上海市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通过出示大量证据和专业的医学分析,有力证明张先生的情况不应被保险公司拒赔。律师们指出,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致使张先生对等待期条款产生误解。从医学角度来看,张先生患原发性心肌病不能归因于等待期内的胸闷,保险公司拒赔缺乏合理依据。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向张先生赔付 23 万元。这一判决结果让张先生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他解决了经济上的燃眉之急。君审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帮助张先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彰显了其在保险理赔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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