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能文,北京声驰律师(声驰南昌所创始人)
🚩专注刑事辩护︱围标串标犯罪
🚩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
🚩 执业9年以上,往返多省跨区域承办异地案件
🚩(学术成果:(1)书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编委,第三章节作者
串标行为的刑事追诉需满足法定条件 检察机关会综合考量行为情节、后果等因素作出决定 串通投标罪的成立以“情节严重”为前提 立案追诉标准明确了量化的判断依据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 积极退赃、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的; 串标行为未实际实施(如仅达成口头协议未参与投标)的; 未中标且未造成实际损失的。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完全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酌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企业主动整改、弥补损失可提高不起诉概率
🚩北京声驰律师,南昌所创始人汪能文律师
🚩专注刑事辩护︱ 围标串标犯罪︱仅办理串通投标犯罪
(学术成果:(1)书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编委,第三章节作者;(2)《后疫时代青年律师的机遇与挑战》(文章编号:M2018249)在《前沿科学》2024年1期发表;(3)《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在《向导》2024年2期发表刊登。
作者:[汪能文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