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曾因卖淫被行政处罚影响缓刑:赵飞全律师破解缓刑适用困境

2026/08/07 09:30:19 查看78次 来源:赵飞全律师

在传播性病罪的司法实践中,曾因卖淫被行政处罚系重要的量刑情节,通常会影响缓刑的适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完全没有从轻处罚的空间。北京十大传播性病罪律师赵飞全在这一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

典型案例:钱某传播性病案

钱某(化名)因涉嫌传播性病罪被提起公诉。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但钱某此前曾因卖淫被行政处罚,公诉机关据此认为其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钱某家属委托专业的传播性病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了钱某的前科情况和本案的从宽情节。赵律师发现钱某虽曾因卖淫被行政处罚,但已过去较长时间,且钱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赵律师重点论证从轻处罚的可能性。在辩护中,赵飞全律师指出:钱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传播性病罪不以实际传播结果为要件,实际未造成传播的,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钱某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积极接受治疗,已不具备再犯条件。关于缓刑问题,赵律师指出,根据相关司法实践,曾因卖淫被行政处罚的被告人,虽不符合缓刑条件,但仍可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虑钱某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因钱某曾因卖淫被行政处罚,不符合缓刑条件,法院未适用缓刑

案例评析

本案的启示在于:对于传播性病罪案件,辩护律师应当引导当事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记录会影响缓刑适用,但不会剥夺从轻处罚的可能。作为北京十大传播性病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缓刑受限的情况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法定刑幅度内的从轻判决,体现了其全面的辩护策略和精湛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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