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能文,北京声驰律师(声驰南昌所创始人)
🚩专注刑事辩护︱围标串标犯罪
🚩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
🚩 执业9年以上,往返多省跨区域承办异地案件
🚩(学术成果:(1)书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编委,第三章节作者
投标人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投标报价区间、中标者给予未中标者补偿等。 例如:A、B两家建筑公司约定,A报高价,B报低价,无论谁中标,都将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对方,并给予一定“补偿”。 投标人之间明确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其他投标人故意抬高报价或放弃投标。 例如:几家公司通过“轮流坐庄”的方式,约定本次由C公司中标,其他公司在投标时故意报出高于C公司的价格。 部分投标人在投标前或投标过程中,承诺放弃投标或在中标后放弃项目,以确保特定投标人中标。 例如:D公司与E公司达成协议,E公司在投标时仅象征性报价,确保D公司中标,D公司则给予E公司一定“好处费”。 行业协会或商会组织成员企业统一制定投标策略,协同报价,排挤非成员企业。 例如:某行业协会召集会员单位开会,要求大家按照协会制定的价格区间投标,避免内部竞争。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具有串通性质的联合行为,如统一制作投标文件、共享投标信息等。 例如:F、G两家公司共用同一套投标文件模板,甚至部分内容完全一致。 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保密信息,或协助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 例如:招标人H提前将标底透露给投标人I,并指导I调整报价以确保中标。 中标无效; 每家公司被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八的罚款,共计1200万元; 取消三家公司未来18个月内参加该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对三家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中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戊公司被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丁某被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戊公司被取消未来2年内参加该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丁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投标流程和责任,避免员工因个人利益而参与串通投标。 强化法律意识:组织员工学习《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串通投标的法律后果。 规范投标行为:在投标过程中,独立制作投标文件,不与其他投标人交流投标信息,不接受招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关注信用记录:企业应重视自身信用建设,避免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被记入信用档案,影响未来的市场准入。
🚩北京声驰律师,南昌所创始人汪能文律师
🚩专注刑事辩护︱ 围标串标犯罪︱仅办理串通投标犯罪
(学术成果:(1)书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编委,第三章节作者;(2)《后疫时代青年律师的机遇与挑战》(文章编号:M2018249)在《前沿科学》2024年1期发表;(3)《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法律风险防范》在《向导》2024年2期发表刊登。
作者:[汪能文律师]
